Page 37 - 103年消防月刊 7月號 (全)
P. 37
Forum 工作研討
第三節 國內石化廠防救災相關規定 二、石油管理法規
國內針對石化廠區安全管理相關之法 對石化廠而言,石油管理相關的法規是
規甚多,可概略分為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法 專屬其相關行業管理之法規,該法規對石油
規、石油管理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勞 煉製、輸出入、加油、加氣站管理等有詳細
工安全衛生法規、建築安全法規、環保法規 規定,對石油業設置之設施安全及其管理措
等,其中較重要者略述如下: 施亦有特殊之規定,其較重要之法規如以下
一、消防及災害防救法規 所示。
(一)「石油管理法」。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條規定,重大火
(二)「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災、爆炸等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為內政
(三)「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
部,負責指揮、督導、協調各級災害防救相
規則」。
關行政機關及公共事業執行各項災害防救工
(四)「公告石油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作,又依該法第4條規定,縣(市)政府為
保險及意外污染責任險」。
災害防救業務之地方主管機關。
另消防法第1條規定(災害搶救係屬消 三、 工廠管理輔導法規
防工作範圍)、該法第20~23條規定(消 有關石化工業區內設立之工廠,不論其
防指揮人員之對火災處所周邊,得劃定警戒 設立許可、危險物品申報、投保公共意外責
區;為搶救火災,得使用附近各種水源;為 任保險、成立區域聯防組織等均應符合工廠
防止火災蔓延、擴大,得截斷電源、瓦斯; 管理輔導法之規定,其較重要之法規如以下
發現或獲知公共危險物品、高壓氣體等顯有 所示。
發生火災、爆炸之虞時,得劃定警戒區,強 (一)「工廠管理輔導法」。
制疏散…等)之任務。 (二)「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此外,消防法規對防範火災之設施、公 (三)「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
共危險物品和可燃性高壓氣體安全管理等詳 擔辦法」。
細之規範,對工廠損害防阻發揮重要功能, (四)「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而災害防救法規規範我國各級和各類災害之 (五)「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預防和應變功能單元,有效健全我國的災害 保險辦法」。
防救體系和功能,茲擇其重要者條列如下: (六)「工業區區域聯防組織實施參考
(一)「災害防救法」。 指引」。
(二)「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七)「易燃性廢棄物再利用工廠申報管
(三)「消防法」。 理辦法」。
(四)「消防法施行細則」。 (八)「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
(五)「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
(六)「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 標準」。
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九)「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
(七)「緊急醫療救護法」。 費標準」。
(八)「緊急救護辦法」。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