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103年消防月刊 7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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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安意外事故,業者要負事故預防、整備、緊                             石化業公共安全管理,以確保從業員工及鄰
               急應變及善後的主要責任。                                    近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特擬訂「大型石
                    為因應重大災害事故,考量國內外已發                          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計畫」,除建構
               生之重大災例、潛在風險高、影響範圍大、                             跨部會(含地方政府)橫向聯繫平臺外,另

               安全管理經驗少、影響國際形象及現行法規                             邀集前述各工廠與安全相關事項之法規主管
               政策管理不易等六大衡量指標,篩選出各項                             機關、工廠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學者專家,陸
               重大災害,將其列為優先公共安全議題,並                             續針對資本額新臺幣8,000 萬元以上之石油
               責成相關承辦單位與主(協)辦機關負責推                             煉製業及石油化學工業之上、中游工廠辦理

               動、執行相關安全管理措施,以建立平時完                             聯合督導工作,檢視石化業者及各級主管機
               整的災害風險管理機制。                                     關是否落實自我管理及檢查制度,同時也藉
                    上開計畫針對重石化廠區安全管理之策                          由聯合稽查方式,提醒石化業者應常保危機
               略與措施如下:                                         意識,確實依循相關法規,而非流於形式應

                (二)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                             付,惟有從平日落實各項作業安全等管理及
                      計畫                                       檢點,方能有效預防事故、減少職業災害的
                    石化廠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為強化                           發生。




                 ◆ ◆表 3-1◆◆重石化廠區安全管理之實施策略表◆
                    實施策略                         主要措施                              主(協)辦機關

                                (一)轄區勞動檢查機構應規劃實施年度重石化工廠安                   行政院勞動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全衛生專案檢查及其歲修作業安全衛生專案檢查。
                                (二)依重石化廠重大職業災害發生頻率及趨勢,及考                   行政院勞動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量勞動檢查方針,修正專案檢查重點項目。
                一、加強廠房安全
                查察與輔導機制         (三)輔導事業單位建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體系。
                                (四)加強重石化廠區安全檢查。                            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勞動部、直轄
                                                                           市、縣市政府)
                                                                           直轄市、縣市政府(行政院勞動部、內
                                                                           政部消防署)

                                (一)建立工業區內工廠聯防體系。                           直轄市、縣市政府(經濟部工業局、內
                二、強化石化廠區                                                   政部消防署、行政院環保署、行政院勞
                整體應變能力
                                (二)辦理救災演練觀摩,以強化區域整體應變能力。                   動部)

                 (資料來源:「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實施計畫)


                 ◆ ◆表 3-2◆◆大型石化廠歷次聯合稽查涉消防缺失情形一覽表


                           稽查日期           稽查地點                              稽查情形

                                                     1.部分場所未設防液堤、圍阻措施性能不良、標示板內容不當。
                 第1次    99年11月29、30日    ○○公司○○廠
                                                     2.部分消防安全設備鏽蝕、故障。
                                                     1.ARO-1廠儲槽區之槽壁及管線有多處銹蝕、標示板標示內容有疏
                                                      漏等。
                 第2次    99年12月20、21日    ○○公司○○廠
                                                     2.儲槽冷卻撒水設備之撒水頭阻塞、配管鏽蝕與破損、泡沫放出口之
                                                      管路破損、控制大樓未設排煙設備等。
                                                     1.二處發電機柴油儲槽未設防液堤等。
                 第3次    100年1月10、11日    ○○公司○○廠      2.BDO、PTG廠區有警鈴音壓不足、滅火器外觀銹蝕、失壓、控制室受
                                                      信總機斷線功能故障等。
                                                     1.冷卻撒水頭阻塞、未設排煙設備、室內消防栓水帶破損等。
                        100年2月22、23日
                                        ○○公司○○廠
         38                                          2.建議加強消防管線構件之檢測、維護或更換。
                                                     1.化學倉庫未設照明、通風及排出設備等。
                        100年3月21、22日    ○○公司○○廠      2.建議應視廠區放置物品化學性質與數量及搶救難易度,檢討設置適
                                                      當數量與性能之消防安全救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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