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消防月刊》-107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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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
(一)案例一:
狀況較為單純,「1名精神疾病患者來電
要求派救護車將其送醫。」119執勤人員受理
及處置類似案件,應向報案人(有可能為患者
或他人)或關係人進行詢問及查證,了解患者
有無傷害自己或傷害他人之虞、或需要緊急救
護之狀況;當這些顧慮均排除後,再進一步確
認患者在醫療院所或監護人照護之下(必要時
協助聯繫通報),處理即告一段落。
(二)案例二:
剛開始為「有人要跳樓」案件,接到報案
▲ 持槍闖入戲院掃射的精神異常男子James Holmes
後消防、警察及衛生單位均有派員前往現場, (取材自美聯社、網路)
惟到場後發現是1名女學生坐在體育館表演臺 引信,明顯有「傷人傷己」之虞,甚至可能釀
以「叫罵不停」方式向校方表達抗議,經勸離 成重大公共危險事件。本案對於消防人員而
不成後,該名女學生被視同「精神病患」,遭 言,不僅是具危險性之精神病患救護、同時也
強制帶走送醫。 是救災案件;對於警察人員而言,或許將其視
本案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在於當事人 為一種治安事件。
並無精神病史,其行為亦未達「傷害他人或自 119執勤人員受理此類案件時,應力求慎
己」之虞,如此處置方式難免遭受「過當」之 重,除迅速派遣第一線救災人員進行搶救、滅
議論。 火行動外,同時依法(精神衛生法)應通報警
119執勤人員受理此類案件時,應先向報 察及衛生單位協助或共同處理。
案人或關係人問明相關訊息,如「跳樓者人在 假設該李姓男子所持有的危險物品不僅是
幾樓?是否持有危險物品?是否有精神疾病就 汽油彈,還包括槍械、彈藥…等,僅靠消防人
醫紀錄?」等,並將獲得之訊息提供受派遣前 員非但難以處理這種案件,還可能使生命安全
往現場處理人員做為參考。訊息掌握愈明確, 受到威脅。
愈有助於現場人員採取恰當處置行動,避免類 2012年7月,電影「蝙蝠俠」第3集「黑暗
似本案淪為「烏龍案件」情形發生。 騎士:黎明昇起」在美國科羅拉多州舉行首映
(三)案例三: 會時,發生1名疑似精神異常男子闖入戲院瘋
主角「疑似精神病患」李姓男子有丟汽油 狂槍擊事件,造成至少12人死亡、71人受傷慘
彈縱火行為,且住處存放大批汽油彈及雷管、 劇,即為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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