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消防月刊》-107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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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307人,實居274人、甲仙區共216戶,戶籍 (一) 依本計畫規定,請區公所依據地區特性
669人,實居306人。 研訂所轄疏散撤離計畫。
另優先撤離對象(弱勢族群)地址資料共 (二) 為落實該區所轄村落內居民之疏散撤離
計1,474筆,其中那瑪夏區188筆、甲仙區216 機制,區公所依前款規定提報之疏散撤
筆。避難處所(在地緊急避難所)部分共計66 離計畫。
處,其中那瑪夏區7處、甲仙區11處。(資料 (三) 高雄市各災害權責局處應依據第1款所
來源:土石流防災整備管理系統,截至101年5 列區疏散撤離計畫研訂各業管縣級疏散
月30日止) 撤離計畫。
三、目前高雄市辦理疏散撤離對策情形: (四) 建立疏散撤離對象清冊:由區公所調
高雄市政府為因應莫拉克颱風災害之後, 查,建立仍居住於應疏散撤離村落之居
部分地區於災害再發生前或有發生之虞時,可 民清冊。
順利疏散居民,引導居民至安全避難處所,強 (五) 避難處所選定:由市府相關局處協助區
化應變處理之能力及提昇區民眾平時之減災準 公所檢視原規劃之避難處所之安全性。
備及災害來臨時之應變能力,降低災害對生 (六) 避難處所整備:市府社會局協助區公所
命、財產的損害,召集各主政機關及區公所開 完成避難處所之防災生活物資及糧食準
會研訂「因應天然災害嚴重災區疏散撤離安置 備,內容則包含糧食、民生用品及基本
計畫」,主計畫內容概述如下: 配備。
▲莫拉克颱風直升機運送物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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