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消防月刊》-107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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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307人,實居274人、甲仙區共216戶,戶籍                          (一) 依本計畫規定,請區公所依據地區特性

               669人,實居306人。                                            研訂所轄疏散撤離計畫。

                   另優先撤離對象(弱勢族群)地址資料共                            (二) 為落實該區所轄村落內居民之疏散撤離
               計1,474筆,其中那瑪夏區188筆、甲仙區216                               機制,區公所依前款規定提報之疏散撤

               筆。避難處所(在地緊急避難所)部分共計66                                   離計畫。

               處,其中那瑪夏區7處、甲仙區11處。(資料                             (三) 高雄市各災害權責局處應依據第1款所
               來源:土石流防災整備管理系統,截至101年5                                  列區疏散撤離計畫研訂各業管縣級疏散

               月30日止)                                                  撤離計畫。

               三、目前高雄市辦理疏散撤離對策情形:                                (四) 建立疏散撤離對象清冊:由區公所調

                   高雄市政府為因應莫拉克颱風災害之後,                                  查,建立仍居住於應疏散撤離村落之居

               部分地區於災害再發生前或有發生之虞時,可                                    民清冊。
               順利疏散居民,引導居民至安全避難處所,強                              (五) 避難處所選定:由市府相關局處協助區

               化應變處理之能力及提昇區民眾平時之減災準                                    公所檢視原規劃之避難處所之安全性。

               備及災害來臨時之應變能力,降低災害對生                               (六) 避難處所整備:市府社會局協助區公所
               命、財產的損害,召集各主政機關及區公所開                                    完成避難處所之防災生活物資及糧食準

               會研訂「因應天然災害嚴重災區疏散撤離安置                                    備,內容則包含糧食、民生用品及基本

               計畫」,主計畫內容概述如下:                                          配備。








































                                               ▲莫拉克颱風直升機運送物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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