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消防月刊》-107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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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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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高雄市颱風災害損失統計資料
發生時間 人員傷亡( 人 ) 接獲報案
疏散撤離 件數(以
種類 名稱 強度 災民人數 EMIS系統
年 月 日 死亡 失蹤 重傷 輕傷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 資料數據
為主)
水、風
卡玫基 中度 97 7 17 10 3 0 5 241 163
災
颱風 鳳凰 中度 97 7 26 0 0 0 0 7 15
颱風 辛樂克 強烈 97 9 12 0 0 0 0 0 27
颱風 哈格比 中度 97 9 22 0 0 0 0 0 0
颱風 薔蜜 強烈 97 9 27 0 0 0 0 0 26
風災 莫拉克 中度 98 8 6 553 22 399 1,090 20,766 855
風災 芭瑪 中度 98 10 4 0 0 0 0 4,968 15
風災 萊羅克 輕度 99 8 31 0 0 0 0 23 50
風災 莫蘭蒂 輕度 99 9 9 0 0 0 0 0 16
風災 凡那比 中度 99 9 18 0 0 0 0 6,712 647
風災 梅姬 中度 99 10 21 0 0 0 0 106 15
風災 南瑪都 強烈 100 8 28 0 0 0 0 1,944 169
害伴隨著土石流、土石坍方掩埋、堤防潰堤、 校正更新。
淹水等災害,因此為了要防止這些災害所引發 其中避難處所區分為在地緊急避難處所與
的二次災害,民眾疏散避難對策的實施將是首 外地收容所:
要工作。 (一)在地緊急避難處所:
現階段民眾疏散撤離對策係在災害發生 應提供適當避難環境與生活機能,且須作
前或後,將民眾引導疏散至所屬責任區內之避 定期安全評估。
難收容場所,分為臨時收容所、短期收容所、 (二)外地收容所:
中、長期收容所,然而在避免災害所引發二次 針對在地有災害擴大之虞或易形成孤島地
災害的同時,避難收容所本身之安全性(自然 區,應由鄉(鎮、市、區)公所依實際狀況安
因素、人為因素)、妥適性(如收容所面積、 排適當外地收容所,協助病患、老弱、幼童、
收容人數及適合開設之災害類型等)、管理層 行動不便等(以下簡稱弱勢族群)與保全住戶
面亦須充分考量。 進行外地疏散避難。
依據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第3條規定 目前高雄市土石流潛勢溪流統計共計109
地方機關依據地方特性與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 條,土石流保全對象共1,474戶,戶籍4,458
成果,選定適當避難處所,並於每年防汛期前 人,實居3,275人,其中那瑪夏區共188戶,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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