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消防月刊》-107年7月號
P. 40
2½"瞄子,縱使同時使用2支1½"瞄子亦無法提 較近之屋頂進行排煙者,則不應選擇開啟較遠
升滅火效能,消防人員必須謹記此要點,否則 者,如能選擇固定門板排煙者,則不應選擇拆
火勢逐漸擴大且無法控制時,對於室內待救人 卸門板,上述方法都可有效減少對火整證物型
員及消防人員本身都極為危險。 態之改變。
當火勢逐漸侷限至起火處所時,滅火作業
三、妥善處理屍體:
人員可選擇使用水霧進行起火處所火勢控制, 火場發現屍體時,假設已經確定明顯死亡
或利用水柱噴向起火處所正上方天花板,使水 或無法急救者,應減少碰觸或移動屍體,所有
滴落至起火處可燃物上方,避免使用水柱直接 火災死亡案件之調查都是非常慎重且嚴謹的,
射向起火處所,藉此降低對起火處所證物之破 未經碰觸或干擾的屍體,以及屍體週邊擺放的
壞程度,另外,使用高壓2½"直線瞄子進行起 物品及位置,可提供火災調查鑑識人員有力的
火處滅火作業,對於起火處所證物破壞程度較 證據,消防救災人員應盡量避免對燒焦的屍體
高,另外,在進行殘火處理時,應避免使用火 進行滅火,並降低水或火對屍體的毀損,停止
鉤直接翻動起火處所破壞證物。 屍體附近區域火場的救災破壞行為,為了完整
二、使用適當通風排煙方法: 保持屍體及其附近區域,可選擇使用防水布或
對於可能利用縱火劑縱火之火災現場,大 類似覆蓋物進行覆蓋。
量使用水源將不斷稀釋火場內縱火劑濃度,縱 另外,衣服與人體上之燃燒型態或爆炸
使許多促燃劑容易被木頭、毛毯、水泥塊等多 受傷、死亡結果可能是重要證據,所以在殘骸
孔質物質吸收,並以液體蒸發方式進行燃燒, 遭到干擾之前,應先對屍體所有暴露表面拍攝
事後仍能利用氣相層析質譜儀檢驗出,但過多 照片或錄影,然後再於搜索與分層作業時再次
的水量仍會大幅降低縱火劑濃度。 拍照,假設建築物有倒塌之虞或其他不可抗力
因此,對於火場通風排煙作業而言,消防 之情況必須移動屍體者,屍體應於移動時先拍
人員大多使用水霧瞄子進行火場排煙作業,假 照,以記錄任何發生於移動程序之改變,在某
設發現疑似有縱火痕跡、縱火嫌疑犯、水損之 些情況下,錄影方式可能有所助益,屍體經移
虞者,在可行之情況下,應選擇使用排煙機排 動之後,尋獲屍體之位置應與脫除衣物前之屍
煙而非水霧排煙,因水霧排煙仍會持續增加火 體,以及移除衣物後之屍體一起拍照,任何燃
場殘留之水量,然而在使用排煙機排煙時,亦 燒或其他受傷應以實地觀察及適當比例尺拍攝
應注意排煙機所接緊急發電機是否有漏油之情 特寫照片。
形,避免造成火場證物汙染。 火場指揮官及消防滅火人員應留意水帶之
最後,對於選擇或建立通風排煙之進出 使用可能擾亂易受損壞之證據,像是衣服以及
口時,如能以開啟窗戶之方式進行排煙者,則 改變嚴重碳化之屍體,一經發現人體存在,且
不應選擇擊破窗戶,如能選擇開啟離起火處所 確定受害者已回天乏術時,應盡全力在接近受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