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98年消防白皮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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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1、 於97年4月8日函頒「內政部消防署97年加強防溺措施計畫」,
要求各縣市消防機關應針對轄區特性,研析歷年溺水事件原因
及加強防溺措施執行情形,並訂定執行計畫據以落實執行,同
時分重點時段(7月、8月及星期例假日)及平常時段加強相關
防溺宣導、巡邏、演練,並協調水域活動主管機關辦理民眾從
事水域活動安全管制作為。
2、 透過內政部媒體通路集中採購專案,製作廣告插播卡密集於三
立電視台等電視頻道播放,並於雜誌刊登平面廣告以擴大本署
辦理防溺宣導工作之成效。
3、 於97年7月8日函發各縣市消防機關,除應持續依前揭計畫辦理
各項防溺措施外,對於近來發生溺水事件地點,應加強派員巡
邏與宣導,並透過協調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增員或考量延長駐
守時間等方式,適時調整現場救生人員警戒能量。此外,亦應
積極協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水域活動管理單位),參照相關
法令(交通部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發布之「水域遊憩活
動管理辦法」)研訂危險水域管制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必要時
由權責機關(單位)據以取締違規民眾。
4、 97年7月24日由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召開「研商強化防溺措
施策進作為」會議,邀集中央相關部會與各地方政府,共同
就「水域管理機關應本於權責貫徹公權力」、「加強防溺宣
導」、「加強國中小學學童宣導游泳或戲水的安全觀念及應變
能力」及「增設合格及安全之游泳池及戲水區域,並配置充足
之救生員」等項進行研商,並於同年8月1日函請各單位配合辦
理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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