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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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消防白皮書







                 七、火災起火原因分析

                 cc106年火災起火原因以遺留火種5,810次最多,占總火災數19.1%;爐

                 火烹調3,659次第2位,占12.0%;電氣因素3,433次居第3位,占11.3%,如

                 表2-2-7。




                                            表2-2-7c106年火災起火原因統計表


                                                            敬神
                                                     爐火                    電氣     機械                     施工
                 106 年       縱火       自殺  燈燭                掃墓     菸蒂                     玩火  烤火
                                                     烹調                    因素  設備                        不慎
                                                            祭祖



               火災次數          323       72      67   3,659   1,936   1,461   3,433   469    57      28     272



                百分比          1.1      0.2     0.2    12.0    6.4    4.8    11.3    1.5    0.2      0.1    0.9
                  ( %)


                                    瓦斯漏
                           易燃品                化學     燃放     交通     天然      遺留     原因
                                    氣或爆                                                   其他          合計
                             自燃               物品  爆竹  事故  災害  火種  不明
                                       炸



               火災次數           32       98      24    181     121     19   5,810    48    12,354     30,464



                百分比          0.1      0.3     0.1    0.6     0.4    0.1    19.1    0.2    40.6        100
                  ( %)



              註:因「其他」項為多種原因之綜合,故未列入起火原因分析之排序。



                 八、火災死亡及受傷人數

                   統計97年至106年火災死亡人數平均122人,受傷人數平均321人。106


                 年火災死亡人數178人,與105年169人比較,增加9人;受傷人數302人,

                 與105年261人比較,增加41人,如表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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