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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消防白皮書
第三章 消防組織與預算
第一節 組織
一、全國消防組織現況
cc84年3月1日警消分立,本署正式成立,並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地方
消防組織改制。首先,臺北市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分別於84年7月10日、
85年3月9日相繼成立;其次,臺灣省政府消防處於86年1月6日成立;再次
,臺灣省各縣(市)消防局於87年至88年間陸續成立,迄90年1月1日連江
縣消防局成立後,全國消防組織體系始建構完成。截至106年底止全國各
級消防機關,編制員額計1萬8,682人,預算員額1萬6,077人,實際員額1萬
4,605人(如表3-1-1、3-1-2)。
二、本署組織編制
(一)本署
依據94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規定,本
署設8組、1中心、4室及2個派出單位,並得分科辦事;分別為綜合
企劃、災害管理、火災預防、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護
、火災調查、民力運用等8組、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秘書、人事、
主計、政風等4室及特種搜救隊與訓練中心等2派出單位;另有督察
室與資訊室等2任務編組;法定編制員額為330人至350人(組織系
統如圖3-1-1)。
有關各組、中心、隊職掌事項如下:
cŎ、綜合企劃組:關於消防政策、消防戰略、消防體制、消防力基準、
消防法之研擬及修正、各國防救災制度資料之蒐集研究與專業刊物
之編纂發行及參與國際救災、搜救組織、重大災難支援計畫與合作
交流等綜合企劃事項。
cŏ、災害管理組:關於災害防救法規制度、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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