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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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消防白皮書
第四節 強化防火安全對策
一、提升住宅安全研提住宅防火對策2.0
(一)本署依內政部86年3月27日函頒「住宅防火對策」及92年1月23日函
頒、102年8月20日修正「住宅防火對策執行計畫」執行住宅防火工
作迄今,經統計97年至106年火災,其中建築物類火災最多,占
44.56%;又獨立住宅火災為建築物類第1位,占40.29%;集合住宅
火災第2位,占27.87%,合計占建築物類火災68.16 %,因此降低住
宅火災之發生,已成為降低火災發生率之關鍵因子。
(二)深究一般住宅火災之發生或造成人命傷亡之主要因素有:未維護電
氣設備、不正當使用電線線路、無兩方向逃生路徑、室內裝修易燃
物品、堆積大量可燃物、未設置簡易消防設備等軟、硬體因素,爰
針對其原因,調整強化住宅防火對策機制,擬具「住宅防火對策2.0」
以內政部107年4月20日內授消字第10708221289號函頒施行,推動
重點如下:
1、提升家用電器設備、電線等本質安全。
2、建構不易起火及易於避難之居住環境。
3、製作科學化行銷資料,提高防火宣導強度。
4、普及住宅用消防設備,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宅用滅火器。
5、防止縱火對策。
6、發展防火宣導組織。
(三)上開住宅防火對策機制結合教育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能源局、
內政部營建署、警政署、建築研究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防焰安
全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台灣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瓦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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