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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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消防白皮書







                                         第四節 強化防火安全對策




                 一、提升住宅安全研提住宅防火對策2.0

                 (一)本署依內政部86年3月27日函頒「住宅防火對策」及92年1月23日函

                    頒、102年8月20日修正「住宅防火對策執行計畫」執行住宅防火工


                    作迄今,經統計97年至106年火災,其中建築物類火災最多,占

                    44.56%;又獨立住宅火災為建築物類第1位,占40.29%;集合住宅

                    火災第2位,占27.87%,合計占建築物類火災68.16 %,因此降低住

                    宅火災之發生,已成為降低火災發生率之關鍵因子。

                 (二)深究一般住宅火災之發生或造成人命傷亡之主要因素有:未維護電

                    氣設備、不正當使用電線線路、無兩方向逃生路徑、室內裝修易燃

                    物品、堆積大量可燃物、未設置簡易消防設備等軟、硬體因素,爰

                    針對其原因,調整強化住宅防火對策機制,擬具「住宅防火對策2.0」

                    以內政部107年4月20日內授消字第10708221289號函頒施行,推動


                    重點如下:

                  1、提升家用電器設備、電線等本質安全。

                  2、建構不易起火及易於避難之居住環境。

                  3、製作科學化行銷資料,提高防火宣導強度。

                  4、普及住宅用消防設備,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宅用滅火器。

                  5、防止縱火對策。

                  6、發展防火宣導組織。


                 (三)上開住宅防火對策機制結合教育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能源局、

                    內政部營建署、警政署、建築研究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防焰安

                    全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台灣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瓦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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