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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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未來施政重點
(三)加強宣導民眾購買液化石油氣應依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
契約範本」簽訂契約,以保障瓦斯業者與消費者雙方之權益及義務
,避免消費糾紛,維護供氣安全,健全家用液化石油氣交易制度。
另為強化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內容及效力,避免瓦斯業
者訂定影響消費者權益之契約內容,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
定研議訂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俾進一步保障民眾的權益。
(四)由於國內對於液化石油氣之管理分散於不同機關之法規,為提升液
化石油氣產業之能力及安全管理機制,將持續協調經濟部共同研擬
規劃整合產銷及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之液化石油氣專法。
第五節 提升救災救護能量
一、充實消防車輛裝備及人力
(一)充實消防車輛
訂有「精進消防車輛裝備7年長程計畫」,由各地方政府納入一般
性基本設施補助指定辦理施政項目(消防車輛汰購及救生氣墊)辦
理。自104年至110年引導協助充實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機關)充
實救災較迫切需求消防車輛預計280輛,救生氣墊計154具。統計至
106年底合計已充實消防車輛211輛,救生氣墊90具,後續預計再購
入69輛消防車輛及64具救生氣墊。
(二)充實消防裝備
經評估地方需求,於104年7月14日函頒「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4
ccc年中程計畫」,105年至108年間預計充實個人用救命器2,695組、熱
顯像儀138套、空氣呼吸器3,197套、鈦合金關東梯81具、五用氣體
偵測器112套、A級防護衣750套、除污帳棚109套、化災處理車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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