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102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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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未來施政重點







                   4、提升救援技術與能量。

                (二)考量政府救災一體,本署上開計畫相關強化措施併函知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警政署,內容包括如下:


                   1、為因應高山型山域救援,爭取人命搜救之時效,加強對所屬人員山

                         域救援技術之訓練,於接獲通報後主動積極提供必要之人力、物力

                         及相關情資,並在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救援。

                   2、主動與轄區之消防機關建立橫向聯繫機制。

                   3、建立山域救援編組,並挑選所屬適當人員及志工加入。

                   4、於獲報山域意外事件,第一時間出動相關人力、物力救援。

                   5、建立夜間迅速整備、集結及動員能力,完成快速編組之搜救能量。

                   6、相關人員擔任前進指揮所之協同指揮官。

                      期透過上開強化措施建立與各相關機關於執行救援時,有效調度其所


                屬相關人員支援,同時整合各單位資源,以提升搶救效能。

                (三)辦理山域意外事故搜救演訓

                         為強化各縣(市)消防局山域搜救效能,於101年2月21日函頒101年度

                         補助縣(市)消防局辦理搜救演訓實施計畫,補助縣(市)消防局辦理山

                         域搜救訓練及演練,並要求聘請相關專業團體、協會、大學院校相

                         關課程等學有專精或實務經驗豐富人員擔任教官,以及演(訓)練

                         完畢後,能將受過是類訓練人員納編相關編組,優先派遣出動或偕


                         同執行救援任務,以提升山域搜救效能。

                三、加強救災安全作為

                (一)修訂相關規定

                         為降低消防人員執勤受傷及車輛事故之發生,將適時檢討修正「消

                         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要求消防機關針對所轄人員發

                         生傷亡及車輛事故,應召開會議進行檢討與策進並製作案例教育資

                         料加強宣達與要求。

                (二)函發救災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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