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101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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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一)加強防焰規制

                   1、推廣防焰物品普及化

                         防焰制度自86年7月1日實施迄100年底止,認證合格家數已達1,435


                         家,核發防焰材料標示及物品標示計744萬6,222張,各類場所應設

                         防焰物品家數已達4萬6,001家。

                   2、持續推動防焰認證制度

                         為防阻火災的發生與擴大,提升室內裝飾材料之阻燃性能,依法要

                         求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應

                         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

                         定之防焰物品。為推動此項防焰認證制度,陸續完成「防焰性能認

                         證實施要點」、「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從事防焰性能試驗機構

                         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費額


                         表」、「寢具類製品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及「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

                         費標準」等規定,以落實是項工作之推動。

                   3、推動防焰業務電子化

                         為服務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及消費者,宣導防焰最新法令及推動防焰

                         申辦資訊化,建置防焰資訊系統,可利用網路申領防焰標示、申報

                         防焰試驗月報表及登載防焰紀錄書表,並提供PDA資料下載及查詢

                         防焰廠商、防焰物品(試樣圖檔)等功能;另編撰「防焰認證合格


                         廠商宣導手冊」,寄發各消防機關及防焰認證廠商,加強防焰廠商

                         對防焰法規認知,對提升防焰物品之管理及火災發生的預防上,具

                         正面且實質之效益。

                (二)落實檢修申報制度

                         為建立民眾「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觀念,持續推動「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申報制度」,由場所之管理權人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

                         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以確保該等設備之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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