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101年消防白皮書
P. 62
101消防白皮書
體系執行災害防救應變及召集實施辦法」,並經內政部會銜國防部
於100年1月31日發布修正施行。
(三)訂定「運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海嘯警報標準作業程序」
為規範海嘯來襲時,運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海嘯警報之作業程序及
權責分工,以利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及時疏散撤離民眾,減少人命
傷亡,爰訂定「運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海嘯警報標準作業程序」,
並經內政部於100年12月14日發布施行。
十一、舉辦「防汛演習」及「國家防災日地震災害狀況推演」
(一)為因應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極端天候導致之重大災害,如莫拉
克、凡那比、梅姬等颱風對臺灣造成重大傷亡,及澳洲昆士蘭省水
患、日本311地震等重大災情,100年6月21日辦理100年中央災害應
變中心防汛演習兵棋推演暨演練,首次整合政軍指揮中心、中央及
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及屏東縣)
同步進行,為跨層級之國家大型兵棋推演計畫, 總統亦親臨視導。
(二)100年9月21日辦理「100年國家防災日地震災害狀況推演」,並邀
請嘉義縣政府及嘉義市政府派員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共同進行推
演,藉此瞭解遭逢重大災變時,地方政府面臨龐大的災情如何進行
處置,以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如何整合各部會資源,以因應地方政
府所提出之大量救災需求。
(三)補助莫拉克受災縣(市)辦理防救災演習,100年度賡續補助莫拉克
颱風受災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
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等10縣市政府辦理災害防救演習。
由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及臺東縣辦理大規模演習5場
次,每場補助280萬元;另由該10受災縣(市)鄉(鎮、市、區)辦理防
災演習共計64場次,每場補助77萬6,000元。
十二、辦理100年度新建、修建及充實避難收容場所(設施)
100年度補助充實避難收容場所設施411處、修建避難收容場所102
-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