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100年消防白皮書
P. 207

第五章 未來施政重點







                           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另依據「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

                           習服勤辦法」第20條規定,義勇消防組織應配置下列協勤裝備,供


                          義勇消防人員使用:(一)消防衣、帽、鞋、雨衣。(二)空氣呼

                           吸器或防護裝備。(三)拆卸器材。(四)其他協助消防必要之裝

                           備。審酌本署歷年所編列預算(含4年中程計畫)充實全國義消組

                           織裝備器材,雖已暫時紓解義消組織裝備器材之困窘,然各項裝備

                           器材均有其使用與汰換期限,故未來本署將依法爭取恢復每年編列

                           購置義消組織裝備器材經費新臺幣3,000萬元,以持續充實更新義消

                           組織裝備器材,對協助救災之義消人員提供更多的安全防護及降低

                           救災危險。

                  (二)規劃辦理義消救災專業訓練


                           本署除持續充實義消裝備器材及辦理義消火災搶救技能訓練外,為

                           因應不同類型災害,提升救災能力,發揮協勤效能,將藉由本署訓

                           練中心先進模擬設施規劃辦理各項義消訓練,如土石流災害搶救訓

                           練、化災搶救訓練及激流救生訓練等,務使扎實訓練成為義消救災

                           時的最大保障。未來義消救災專業訓練將朝常態性規劃辦理,每年

                           預計分60梯次實施,每梯次40人,預計有2,400人參訓。

                  (三)執行充實民間救難團體組織(災害防救團體組織)裝備器材長程計


                           畫

                           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是政府防救災不可或缺的力量,除依

                           「災害防救法」及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予以

                           保障濟助外,本署將賡續編列經費執行「內政部消防署充實民間救

                           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裝備器材長程計畫」,以充實民間救難團體

                           組織(災害防救團體組織)訓練、保險及裝備器材,達成健全民間

                           救難團體組織體制,強化其專業防救災知能,及將其納入國家防救

                           災體系之計畫目標。






                                                           - 193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