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100年消防白皮書
P. 207
第五章 未來施政重點
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另依據「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
習服勤辦法」第20條規定,義勇消防組織應配置下列協勤裝備,供
義勇消防人員使用:(一)消防衣、帽、鞋、雨衣。(二)空氣呼
吸器或防護裝備。(三)拆卸器材。(四)其他協助消防必要之裝
備。審酌本署歷年所編列預算(含4年中程計畫)充實全國義消組
織裝備器材,雖已暫時紓解義消組織裝備器材之困窘,然各項裝備
器材均有其使用與汰換期限,故未來本署將依法爭取恢復每年編列
購置義消組織裝備器材經費新臺幣3,000萬元,以持續充實更新義消
組織裝備器材,對協助救災之義消人員提供更多的安全防護及降低
救災危險。
(二)規劃辦理義消救災專業訓練
本署除持續充實義消裝備器材及辦理義消火災搶救技能訓練外,為
因應不同類型災害,提升救災能力,發揮協勤效能,將藉由本署訓
練中心先進模擬設施規劃辦理各項義消訓練,如土石流災害搶救訓
練、化災搶救訓練及激流救生訓練等,務使扎實訓練成為義消救災
時的最大保障。未來義消救災專業訓練將朝常態性規劃辦理,每年
預計分60梯次實施,每梯次40人,預計有2,400人參訓。
(三)執行充實民間救難團體組織(災害防救團體組織)裝備器材長程計
畫
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是政府防救災不可或缺的力量,除依
「災害防救法」及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予以
保障濟助外,本署將賡續編列經費執行「內政部消防署充實民間救
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裝備器材長程計畫」,以充實民間救難團體
組織(災害防救團體組織)訓練、保險及裝備器材,達成健全民間
救難團體組織體制,強化其專業防救災知能,及將其納入國家防救
災體系之計畫目標。
- 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