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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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消防白皮書
縣消防局、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航空站、水上及臺南機場軍方消防
隊出動支援各式消防車輛及救災人員。
二、提升緊急救護品質
(一)持續推動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救護隊
馬總統99年10月1日應邀出席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舉辦之「看見重生
的力量與希望臺北有您真好感恩活動」,提示:「金鳳凰救護隊
是專門負責到院前緊急醫療的救護隊,希望消防署規劃衡量每一個
縣市的條件,儘快成立,讓這個計畫普遍起來。」,復為因應全國
每年平均以8%成長之緊急救護服務需求,同時為提升緊急救護效
能,將持續推動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救護隊。
(二)持續充實救護車輛裝備
鑑於全國緊急救護出勤次數平均每年約以7.8%的速率大幅成長,致
救護車輛耗損率偏高,且地方政府經費有限,為提供國內緊急傷病
患到院前適切的緊急救護服務,本署將賡續編列經費補助各消防機
關購置救護車。
(三)持續辦理緊急救護技術員訓練
為充實地方消防人力,除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系
(科)外,並辦理消防特考,惟上述畢業及結訓人員僅取得初級救
護技術員資格,然目前消防機關緊急救護勤務係以中級救護技術員
為主力,而地方政府囿於經費因素,致自行辦理中級救護技術員訓
練之比率偏低,因此,本署將持續定期辦理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復為配合輔導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救護隊,本署將視預算編列情
形,不定期辦理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三、激發民力防救效能
(一)爭取預算充實更新義消裝備器材
依據「消防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義勇消防組織所需裝備器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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