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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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消防白皮書







                        縣消防局、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航空站、水上及臺南機場軍方消防

                        隊出動支援各式消防車輛及救災人員。


                二、提升緊急救護品質

                (一)持續推動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救護隊

                        馬總統99年10月1日應邀出席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舉辦之「看見重生

                        的力量與希望臺北有您真好感恩活動」,提示:「金鳳凰救護隊

                        是專門負責到院前緊急醫療的救護隊,希望消防署規劃衡量每一個

                        縣市的條件,儘快成立,讓這個計畫普遍起來。」,復為因應全國

                        每年平均以8%成長之緊急救護服務需求,同時為提升緊急救護效

                        能,將持續推動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救護隊。

                (二)持續充實救護車輛裝備


                        鑑於全國緊急救護出勤次數平均每年約以7.8%的速率大幅成長,致

                        救護車輛耗損率偏高,且地方政府經費有限,為提供國內緊急傷病

                        患到院前適切的緊急救護服務,本署將賡續編列經費補助各消防機

                        關購置救護車。

                (三)持續辦理緊急救護技術員訓練

                        為充實地方消防人力,除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系

                        (科)外,並辦理消防特考,惟上述畢業及結訓人員僅取得初級救


                        護技術員資格,然目前消防機關緊急救護勤務係以中級救護技術員

                        為主力,而地方政府囿於經費因素,致自行辦理中級救護技術員訓

                        練之比率偏低,因此,本署將持續定期辦理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復為配合輔導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救護隊,本署將視預算編列情

                        形,不定期辦理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三、激發民力防救效能

                (一)爭取預算充實更新義消裝備器材

                        依據「消防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義勇消防組織所需裝備器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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