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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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第十二節 指揮派遣(含國搜業務)
一、辦理「大型科學、工業園區及廠房發生重大工安事故須通報119」研
商會議
99年10月3日上午8時28分嘉義縣太保市北港路2段201號南亞塑膠廠
發生火災,案發後廠方未通報119,引起媒體關注,部長於99年10月5日指
示:「針對大型科學、工業園區及廠房修改辦法,未來若發生重大工安事
故,大型廠房必須通報119,本署或縣市消防局要進入廠區滅火,廠方亦
不可拒絕。」
經邀集嘉義縣消防局、雲林縣消防局及本署火災預防組、危險物品管
理組、災害搶救組、火災調查組、秘書室(法制科)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等相關單位,於99年10月11日開會研商,獲致結論包括依現行法規(消防
法、消防法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
理辦法、刑法等)及本署推動落實防火管理之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強化火
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措施,「大型科
學、工業園區及廠房」發生火災等重大工安事故時即應立刻通報119,俾
能迅速進行滅火救災相關措施,以減少傷亡及災損。
二、辦理「99年消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勤務研討會」
99年12月21日舉辦「99年消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勤務研討會」,邀請
各縣市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管級以上人員參加,並擇99年度特殊
且重大,受到社會關注之災害案件作為研討主題,分別為4月25日國道3號
3.1K跨越之高架橋因走山崩塌案(基隆市消防局)、9月19日凡那比颱風
豪雨災害案(高雄縣政府消防局)、10月3日嘉義縣太保市南亞塑膠工廠
火災案(嘉義縣消防局)及10月21日宜蘭縣台9線106K-116K道路坍方案
(宜蘭政府消防局),由轄管縣市消防局提供處置作為經驗分享與建議。
為提升各級消防機關災情查報效能,強化執勤人員災害處置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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