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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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第十二節 指揮派遣(含國搜業務)




                  一、辦理「大型科學、工業園區及廠房發生重大工安事故須通報119」研

                        商會議

                        99年10月3日上午8時28分嘉義縣太保市北港路2段201號南亞塑膠廠

                  發生火災,案發後廠方未通報119,引起媒體關注,部長於99年10月5日指

                  示:「針對大型科學、工業園區及廠房修改辦法,未來若發生重大工安事

                  故,大型廠房必須通報119,本署或縣市消防局要進入廠區滅火,廠方亦


                  不可拒絕。」

                        經邀集嘉義縣消防局、雲林縣消防局及本署火災預防組、危險物品管

                  理組、災害搶救組、火災調查組、秘書室(法制科)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等相關單位,於99年10月11日開會研商,獲致結論包括依現行法規(消防

                  法、消防法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

                  理辦法、刑法等)及本署推動落實防火管理之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強化火

                  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措施,「大型科

                  學、工業園區及廠房」發生火災等重大工安事故時即應立刻通報119,俾

                  能迅速進行滅火救災相關措施,以減少傷亡及災損。


                  二、辦理「99年消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勤務研討會」

                        99年12月21日舉辦「99年消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勤務研討會」,邀請

                  各縣市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管級以上人員參加,並擇99年度特殊

                  且重大,受到社會關注之災害案件作為研討主題,分別為4月25日國道3號

                  3.1K跨越之高架橋因走山崩塌案(基隆市消防局)、9月19日凡那比颱風

                  豪雨災害案(高雄縣政府消防局)、10月3日嘉義縣太保市南亞塑膠工廠

                  火災案(嘉義縣消防局)及10月21日宜蘭縣台9線106K-116K道路坍方案


                  (宜蘭政府消防局),由轄管縣市消防局提供處置作為經驗分享與建議。

                        為提升各級消防機關災情查報效能,強化執勤人員災害處置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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