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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灼燙傷處置原則
(一)灼傷外傷病人到院前處置 (二)灼傷處置與輸液(統一說法) EMT-2
1. 排除熱源及不穩定因素: 1. 靜脈注射部位應優先選擇周邊靜脈且無灼傷的區
儘速離開不穩定之現場環境(例如火災或爆炸現 域,輸液應優先選擇乳酸林格氏液,若無時可用
場)直到安全處。 生理食鹽水取代。
2. 除汙處置: 2. 輸液補充估算的方法依 2020 第十版 ATLS 所建
因化學、輻射所造成灼傷,處置人員應該穿戴足 議之「修正後布魯克公式」 第八章
夠的安全防護除汙。所造成衣物沾染化學性燒灼 (Modified Brooke formula),其計算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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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時,須小心移除,若傷口沾有化學性粉末
24 小時靜脈輸液量= 2ml x 病人體重 (Kg) x 灼燙傷面積 (%)
灼燙傷
時,應用乾淨毛刷先刷除污染物,再用大量清水 其中前 8 小時給一半量,後 16 小時再給另外一半的量
(一度灼燙傷不列入計算)
沖洗。
3. 防止組織遭受更進一步的灼傷: 3. 輸液補充估算另一個的方法,十的法則(依
終止灼傷的持續進行,移除外傷病人身上所有燒 PHTLS 第九版),將計算之後的燒灼傷面積四
灼衣物,但切勿撕開黏著在皮膚上之衣物。 捨五入,例如燒灼傷面積 37%,四捨五入後變
4. 維持呼吸道通暢並給予氧氣: 40%,再將四捨五入後得到的數字乘以 10,即
得到每個小時的輸液量。
密閉空間內灼傷外傷病人都應給予非再吸入型氧
氣面罩。呼吸窘迫外傷病人若給予高濃度氧氣 4. 實際上使用修正後布魯克公式或是十的法則來計
後,SpO 2 仍 <90% 且意識惡化時,應給予袋瓣 算差異並不大,最重要的是不管使用哪種方式計
罩甦醒球人工呼吸。 算輸液量,必須依據外傷病人對輸液的反應去調 EMT-2
整輸液量。
5. 傷口處理、防止感染:
依單項救護技術操作規範處置。
6. 靜脈輸液:
乳酸林格氏液為靜脈輸液首選。
7. 送達有適當灼傷處理能力的急救責任醫院:
當灼傷外傷病人為中度或嚴重灼傷時,應送往
有處置灼傷能力的急救責任醫院或具灼傷中心
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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