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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覆蓋敷料 (六)固定
1. 可以使用生理食鹽水沾濕紗布作為敷料。 1. 先穩定外傷病人的生命徵象:若骨折伴有其他致
2. 避免在處理傷口及覆蓋敷料時說話或咳嗽。 命的傷害,不可花費過多時間在骨折固定;下
肢、骨盆或多重骨折外傷病人若生命徵象不穩
3. 敷料應直接覆蓋在傷口上,不可由旁邊滑動再蓋
定或危急時,不採個別肢體固定,應直接固定
住傷口,敷料應完全覆蓋住傷口。
在長背板並迅速送醫。
4. 若血滲透敷料時,不可拆掉原來的敷料或固定
2. 懷疑有骨折的外傷病人都需當作骨折處理:骨折
物,須由外面繼續蓋上敷料即可,以免因拆掉敷
的症狀有疼痛、腫脹或變形等,但對於成人的 第八章
料紗布而引起更多的出血或浪費時間。
擠壓性骨折或小兒骨折不容易判斷,因此有懷
(五)包紮 疑時均應給予骨折固定。 04
傷口基本處置
3. 儘量減少受傷部位移動:骨折固定時動作要快且
1. 在包紮傷口之前,須先控制出血。
溫柔,並告知外傷病人你即將進行動作,避免
2. 覆蓋敷料後再包紮,避免繃帶或三角巾直接與傷
突發動作造成外傷病人驚嚇而使骨折處再度傷
口接觸。
害。
3. 使用彈性繃帶做固定時,須由遠心端或易固定之
4. 儘量將受傷部位顯露出來:應將受傷部位表面衣
處(肢端較細小部位)開始包紮。
物清除或剪開,以檢視有無傷及其嚴重度。
4. 包紮時應完全的覆蓋住傷口上的敷料,以防脫落 5. 固定工具要加護墊:用來固定的工具其表面需使
及汙染。 用較軟的東西予以覆蓋,以免造成皮膚或表淺
5. 包紮四肢應露出肢體末端,以便隨時觀察血液循 神經過度壓迫。目前消防單位多使用捲式或抽
環的情形。 氣式護木,其材質也都可保護患處過度壓迫。
6. 固定範圍要超過骨折範圍:必須超過骨折近端及
6. 包紮完畢,可以用打平結或膠布將其固定,彈紗
遠端的關節,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或彈繃可以放入拉起之上一圈內,以免滑落。
7. 檢視周邊循環及神經系統:固定前後必須檢視患
7. 使用紙膠或膠布固定時,不可貼在已受傷之皮膚
肢遠端脈搏、感覺及運動功能等,且要露出肢
上,如灼傷之皮膚,以免造成再次傷害。
體末端以觀察末梢循環。
8. 不可在受傷處、關節、骨突及肢體內側等常摩擦
8. 骨折及脫臼的復位:骨折儘量以原姿勢固定為首
處打結。
選,但如肢體不正常位置會阻礙固定或搬運時,
9. 繃帶如果不小心掉落地面應予以更換。
可嘗試拉直肢體後再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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