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9 - 教科書(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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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居家隔離,留在家中(或衛生局指定範圍                          3. 執行清消工作時,應先以清潔劑或肥皂和清水

         內),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若有發燒                           移除髒污,再使用拋棄式擦拭布及合適的消毒
         和出現任何急性呼吸道症狀或徵候時,除應主                           劑執行環境清消。當有小範圍 (<10ml) 血液時,

         動通報單位主管及衛生主管機關外,並依指示                           應先以低濃度 (1,000ppm) 的漂白水覆蓋在其表
         接受所需之醫療協助。                                     面進行去污作用,若血液的範圍大於 10ml(含)

                                                        以上,則需以高濃度 (5,000ppm) 的漂白水進行
     (五)載運工具清消
                                                        去污,再以清潔劑或肥皂和清水移除髒污,並

                                                        接續使用拋棄式擦拭布及合適的消毒劑執行有
       1. 運送病人後,應於戶外且非人員出入頻繁之區域
                                                        效的環境清消。稀釋過漂白水應於 24 小時內使                       第七章
         執行載運工具清消。在清消前應先打開車門及
                                                        用完畢。另應注意避免採用會產生霧狀物、懸
         車窗,讓車內空氣流通。
                                                        浮物與灰塵散播的方法清潔。                                10
                                                                                                      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
       2. 進行清消工作時,應佩戴 N95 等級(含)以上
         口罩、拋棄式手套、防水隔離衣及護目裝備(全
         面罩);並於卸除防護裝備後立即洗手。



        七      扎傷及血液、體液暴觸後之建議處理流程


                                                      註 1:
                                                      傳染性體液之種類,如血液、精液、陰道分泌物、腦脊髓液、滑囊液、肋膜積水、
                                                      腹水或羊水等。
                                                      註 2:
                                                      適當醫院係指具備感染科門診,並可進行 B 型肝炎病毒、C 型肝炎病毒、HIV(人類
                                                      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與梅毒檢驗之醫院。若遇非上班時間就直接掛醫院急診
                                                      就醫。因執行業務而暴露血液或體液致受感染之虞,暴露人員應接受上述疾病之抗
                                                      原或抗體檢查,同時可以透過輔導及說明,請病人協助配合在其同意之後,進行相
                                                      關抽血檢查。若無法取得病人同意,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
                                                      益保障條例」第 15 條之 1 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因醫療之必要性或急迫性,醫事人員
                                                      得採集檢體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檢測,無需受檢查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註 3:
                                                      應於發生暴露後 24 小時內向工作單位通報,一週內將「扎傷及血液、體液暴觸通報
                                                      單」 [24]  送所在地衛生局備查。
                                                      註 4:
                                                      如被針扎者之 B 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B 肝帶原者)及被針扎者之 B 型肝炎抗體陽
                                                      性者(曾感染過或已完成疫苗接種)皆無須接受預防性治療;被針扎者之 B 型肝炎
                                                      表面抗原及 B 型肝炎抗體皆陰性者,最好在 24 小時內注射 B 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 3
                                                      劑 B 型肝炎疫苗接種。來源者 HCV(C 型肝炎)陽性目前並無提供免疫球蛋白或抗
                                                      病毒藥劑的預防性投藥建議。來源者為梅毒陽性則使用青黴素做預防性治療。
                                                      因 HIV 有空窗期,故需依醫師指示與檢驗種類進行追蹤。
                                                       1. 若使用抗原 / 抗體複合型檢驗:於 6 週及 3~4 個月各追蹤 1 次,若於 3~4 個月
                                                        後追蹤結果為陰性則  可排除感染之虞。
                                                       2. 若使用抗體檢驗:於 6 週、3 個月及 6 個月各追蹤 1 次,若 6 個月後追蹤結果
                                                        為陰性,即可排除感染之虞。
                                                      註 5:
              圖 7-20 血液、體液暴觸後之建議處理流程
                                                      經醫師評估如需 HIV 預防性治療,勿超過 72 小時投藥。
                                                      依規定於事發後 6 個月內備齊下列相關文件:申請單位之領據、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費用明細、病歷摘要、事發過程描述紀錄、「員工扎傷通報單」(表 7-7)及針扎血
                                                      液追蹤紀錄。先送所在地衛生局初審後,再由所在地衛生局向疾病管制署提出申請
                                                      全額補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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