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0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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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概論及演練
維冠大樓為九棟 16 層樓高相連的大樓,搶救過程極為困難,動員了各縣市的軍、
警、消、民間團體及醫院的醫護人員,牽涉許多不同性質與層級的單位,因此事故指
揮系統的任務分工相當重要,著重於協調整合,隨著時間進展,相關應變組織逐漸啟
動,整合入原先建立的指揮系統。該大樓死亡人數達 115 人,生還者 175 人,其中 96
人受傷,由於維冠大樓倒塌橫躺於主要道路永大路上,阻斷了救護動線,增加了傷患
後送的困難度,因此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在大樓的四面均成立大傷站,協助傷患後送。
特別的是對於 115 位檢傷等級為黑色傷患,直接以民間救護車將大體後送至殯儀館,
使有限的醫療資源留給存活率較高的傷患,因此現場的救護人員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壓
力,這種不得已的做法是為了謀求最大多數傷患的福祉,在教育訓練上應協助現場救
護人員做好心理建設。
除了現場的大傷架構外,直接深入大樓進行破壞搶救的任務,更是困難重重,地
震後往往都伴隨著餘震發生,這些進入搶救的救難人員所面對無法預期的突發狀況相
當的危險,因此必須經過完整的消防特搜相關訓練,才可執行任務。一些被重物壓住
而無法在短時間脫困的的傷患,除了救災人員協助脫困外,更需要救護人員進行暫時
的緊急醫療救護,以維持傷患的生命徵象,如給予氧氣、靜脈注射及其他的必要處
置,也因此救護人員需要深入危險的災難現場進行處置,但往往救護人員並未接受過
相關的搶救訓練。整個搶救的過程從 2 月 6 日至 2 月 13 日下午 3 點 57 分,在這約
180 個小時的搶救過程,現場的救災救護人員所面對的是一具具支離破碎的大體及長
時間體力的消耗,且正值農曆年假,因此亟需重視救災人員所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的後續治療。
三、宜蘭縣新馬車站列車脫軌事故大量傷病患事件
107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4 點 50 分一列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車站的 6432 次普悠瑪
號列車,列車在進入蘇澳新馬車站時,出軌並導致列車撞上月台後滑行,造成第 3 節
至第 8 節車廂翻覆(包含側翻、翻落邊坡),其中民眾傷亡最嚴重發生在第 8 節車廂
(車頭)。由於翻覆時高速扯斷高架電纜,強大的撞擊力使得鐵軌變形,出軌翻覆造
成嚴重傷亡事故,很多乘客當時在睡覺根本來不及反應。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立即派遣馬賽、冬山、蘇澳及羅東分隊救災車組及人員前往救
援,由於一開始報案資訊僅知道有列車出軌,傷亡人數不清楚,經第一梯次救災車輛
抵達現場後,初期指揮官回報目視受傷人數 20 人,受困人數不詳,故消防局指揮中心
立刻再加派救護車、器材車及照明車輛,消防人員計 63 人、義消計 105 人,並立即通
報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啟動縣內大量傷病患運作機制,調度至現場之救護車包含消防
局、衛生單位、國軍單位合計 33 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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