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P. 31

  第二章  緊急救護相關的法律觀與應有的作為


                                                                  病人轉送、轉診或轉院的法規、
                                6.7  病人的轉送、轉診或轉院                                                       2
                                                                  應有的作為與情境操作
                                6.8  核生化災難概論                      核生化災難的介紹                             1

                                                                  大量傷患定義、檢傷分類原則與
                                6.9  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概論                                                       2
                                                                  課堂模擬演練
                                                                  各種急症與創傷的情境演練與複
                                7.1  綜合演練                         習                                   24
                    模組七
                   綜合演練         7.2  核生化災難演練                      核生化災難課堂模擬演練或實地                       4
                                                                  模擬演習
                 (32 小時)
                                7.3  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演練                  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實地模擬演                       4
                                                                  習
                                8.1  醫院實習                         需完成檢核表規定件數                          48
                    模組八         8.2  救護車出勤實習                      需完成檢核表規定件數                          96
                  實習與測試
                 (151 小時)       8.3  測試                           期中(實習前)筆試與技術測驗                       3
                                                                  期末筆試與技術測驗                            4
                    總時數                                                                               280




















               參考資料
               1.  緊急醫療救護法: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03971 號令,民國 102 年 1 月 16 日修正發布。
               2.  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15518 號令、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70824332 號令,民國 97 年
                  11 月 19 日修正發布。
               3.  緊急救護辦法: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10205778 號令、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10821660 號令,民國 101 年 3 月 26 日
                  修正發布。
               4.  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90263087 號令,民國 99 年 8 月 13 日修正發布。
               5.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50821776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部醫字第
                  1051663285 號令,民國 105 年 5 月 17 日修正發布。
               6.  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14520 號令,民國 97 年 7 月 29 日發布。
                                                          - 20 -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