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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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空中救護之概論、現況與相關法規
第 12 章
空中救護之概論、現況與相關法規
第一節 空中救護任務分類 1
一、傷病患空運轉送體系(Aeromedical Evacuation,AE):
以大型定翼機為主,直升機為輔,可執行長程及多人空運轉送任務,如國軍之空
中救護機制。
二、直升機緊急救護體系(Helicopter EMS,HEMS):
主要在執行短程單人空運轉送任務,如內政部之空中救護機制。
定翼機與直升機兩者因使用目的不同,並無互相取代性,兩者間的比較如表 12-1-
1;臺灣因地小人稠、城市高樓雲集及離島甚多,故以直升機作為空中緊急救護的工具
較為適宜。
表 12-1-1 定翼機與直升機之比較
特性 定翼機 直升機
大眾運輸成本 相對昂貴 貴
接運方式 需跑道(機場) 點至點
機艙大小 大 小
噪音與震動 對傷病患照顧影響少 對傷病患照顧影響多
2
第二節 空中救護相關法規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第七條明定,空中緊急救護由當地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填具空中緊急救護申請表(表 12-2-1),傳真向內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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