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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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空中救護之概論、現況與相關法規




                  (二)地面醫療人員應事先位於起降地點上風處 15 呎待命,直升機周圍 50 呎內禁

                         止救護車進入。
                  (三)直升機安全進出區域範圍為前方與側方,機尾被定為直升機危險地帶;地面

                         醫療人員應在飛行機組員視野內,接獲允許後始得接近(離開)直升機。

               二、直升機裝(卸)載傷病患標準作業流程



                                              接近、離開直升機(註 1)


                                               上、下機前評估(註 2)



                                              直升機傷病患裝載(註 3)


                                                   航程照護(註 4)




                                              直升機傷病患卸載(註 5)






                                                救護車內緊急救護流程





                  註解
                  註1:  接近、離開直升機應注意事項:

                          一、應繫緊固定可能會飛移之物件,嚴防異物吸入造成引擎故障。

                          二、執行空中救護醫療組員應戴護目鏡保護眼睛,避免沙塵吹入。
                          三、低頭快步彎身接近、離開直升機,如直升機降落停靠於崎嶇的地面或

                               斜坡時,永遠從下坡處接近、離開直升機。

                          四、醫裝物品如靜脈點滴注射等長型物件,均應採平持、低於腰部方式攜
                               帶,永遠不可直持或超過肩部。

                          五、寒冷天氣執行任務時,應特別採取保暖防護措施保護傷病患。
                   註2:  上、下機前應注意事項:

                          一、上、下直升機前均應實施初步評估後之處置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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