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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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病人評估
(二)傷病患資料
1. 傷病患意識不清無法告知或拒絕提供證件者,則勾選不詳,性別及年齡可依傷
病患外表評估後填寫。
2. 有經手金錢及重要物品須在財物欄位詳細填寫,並請本人、家屬或關係人等保
管人簽名並註記與傷病患關係;若無家屬或關係人在場,至醫院後轉交接續處
理人員保管及簽名,並註記保管人員身分;若仍無法交接,以公函移送警察後
續處理,並註記函送警察處理。
(三)現場狀況
1. 經 EMT 接觸到傷病患後判斷現場狀況,分「創傷」及「非創傷」二類,以勾選
1 項主要原因為原則,如有次要原因於「傷病患主訴之 4.還有其他地方不舒服
嗎?」填寫。餘下分項,依據傷病患主訴、家屬代訴、救護技術員判斷勾選,
若中途取消時,依派遣令填寫,分項得單選或複選;勾選「到院前心肺功能停
止」即為主要原因,如為傷病患狀況改變,請於補述欄註記。勾選請求救護原
因需與處置項目相對應,例如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其處置項目是否有 CPR、
使用 AED 等;又如疑似一氧化碳中毒,其處置項目是否有非再吸入型面罩或
BVM 等高濃度氧氣。
2. 現場傷病患所述身體狀況與曾有醫療紀錄用文字登載,其餘得於補述欄補充,
經由記錄主訴及其他感覺不舒服的地方等讓 EMT 更易掌握傷病患狀況。
3. 過去病史及過敏史依傷病患及家屬所述勾選,亦可於該項後文字註記,例如勾
選精神疾病並於後方註記憂鬱症等,也可藉由傷病患用藥史得知其過去病史。
4. 特殊案件欄位只針對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
OHCA)傷病患、疑似心肌梗塞及疑似腦中風病患。現場有無人員使用「公眾
使用電擊去顫器(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PAD)」;傷病患為到院前恢
復自發性血液循環(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ROSC)時勾選並
填具 ROSC 時間;處置疑似心肌梗塞病患,登入相關選項;處置疑似到院前腦
中風個案,記載符合腦中風指標,記錄傷病患最後正常時間,並登入選項,回
報救指中心通報急救責任醫院。
(四)處置項目
1. 處置項目區分基本呼吸道、呼吸處置、創傷處置、搬運、特定後送姿勢、心肺
復甦術、藥物處置及其他處置,依據單項技術確實有實施於傷病患之項目方可
填寫,未操作完成則勿勾選,其他表內未列所為之處置項目得以文字填寫,並
注意各項處置之合理性。
2. 藥物處置須注意使用時機及禁忌症,例如協助使用 NTG 含片項目,須留意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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