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6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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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執行山域搜救勤務須注意本身之安全,在高山如有咳嗽、頭痛、
            頭暈、噁心、虛弱等症狀,可能會被誤認為感冒,如表現出步態不穩、


            咳嗽、多痰或類似感冒症狀時,應即懷疑為高山疾病,此時躺著休息
            或睡覺為最不智的處置,應在空氣流通的地方走動或坐著休息,不能

            改善時應立即下山。



            註2:


            一、 評估意識除了用清聲痛否的方式外,對於意識清醒傷病患應以
                   100減7的方法來判斷傷病患的反應。


            二、 詢問病史時要注意,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鬱血性心衰竭、肺動
                   脈高壓或先天性心臟病導致肺動脈高壓者,可能會在1,500公尺的

                   高度即會發生高山肺水腫。

            三、 可用露易絲湖急性高山病指數(Lake  Louise  Acute  Mountain

                   Sickness Score,LLAMSS)進行輔助檢查  (表11-4-2)。



            註3:


                   由於高山疾病可能在症狀出現後不久即快速加重,因此若發現
            可能為高山疾病時,應立即處置的原則如下:


            一、 降低高度是治療高山疾病最首要且最有效的方式:輕度症狀的

                   高山疾病通常可以不必立即下降高度,應嘗試減少體力活動,於

                   同一高度逗留1~2天的適應而有所改善,中度症狀如經由適應或

                   治   療  24小    時   後  仍   無  法  改   善  時   ,  就應     立   即  下  山   。  對   於  輕   度  高   山

                   疾病,通常只要下降70~140公尺,症狀即可明顯改善;有嚴重症

                   狀   者   ( 如 高 山 肺 水 腫 或 高 山 腦 水 腫 等 ) 則 應 立 即 下 山 至 少

                   500~1,000公尺才能有某種程度的改善。


            二、 如無法即刻下山時,應給予病人高濃度氧氣治療或躺入攜帶型

                   加壓袋(Portable Compression Bag,PAC),可以提供類似降低1,500

                   公尺高度之效果(圖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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