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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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係指病患急性意識改變(GCS<14)或送達醫院前意識變差者,長期

            臥床病患意識與平常相同時則不屬於急性意識改變。


            註2:


            一、給予口服葡萄糖:

                    (一)  意識清楚且無嘔吐反應者給予果汁或含糖食物。

                    (二)  意識不清者,將糖粉塗抹於病患牙齦或舌下。

            二、儘量建立靜脈輸液,給予 D5W 或 D10W 治療。


            註3:



                    至少要評估昏迷指數、眼睛瞳孔大小及是否對光有反應,並比較

            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等簡易神經學檢查。正常瞳孔為

            等大,大小約2~4  mm,且對光有反應;當病患兩側瞳孔小到針狀般

            (pinpoint pupils,針狀瞳孔),須懷疑麻醉性藥物(海洛因、嗎啡等)過量、

            有機磷農藥中毒、腦幹中風等;若病患單側瞳孔放大且對光無收縮

            反應,另一側正常時,表示瞳孔放大側第三對腦神經(動眼神經)損傷

            或被壓迫,通常為瞳孔放大側發生腦疝脫、腦出血或腫瘤。神經學

            檢查如發現嘴角歪斜(表示嘴角下垂側顏面神經麻痺)、口齒不清或

            失語症、雙眼同時看向單側(表示靠近雙眼凝視側腦血管病變)、單側

            肢體無力或麻木(表示對側腦血管病變)時,應懷疑有腦中風。


            註4:


                    若疑似腦中風,此時應詢問最近一次神經正常的時間,若症狀

            發生<  3 小時,建議轉送至車程時間<  30 分鐘內且有能力施行血栓

            溶解劑治療之中度級以上急救責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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