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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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係指病患急性意識改變(GCS<14)或送達醫院前意識變差者,長期
臥床病患意識與平常相同時則不屬於急性意識改變。
註2:
一、給予口服葡萄糖:
(一) 意識清楚且無嘔吐反應者給予果汁或含糖食物。
(二) 意識不清者,將糖粉塗抹於病患牙齦或舌下。
二、儘量建立靜脈輸液,給予 D5W 或 D10W 治療。
註3:
至少要評估昏迷指數、眼睛瞳孔大小及是否對光有反應,並比較
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等簡易神經學檢查。正常瞳孔為
等大,大小約2~4 mm,且對光有反應;當病患兩側瞳孔小到針狀般
(pinpoint pupils,針狀瞳孔),須懷疑麻醉性藥物(海洛因、嗎啡等)過量、
有機磷農藥中毒、腦幹中風等;若病患單側瞳孔放大且對光無收縮
反應,另一側正常時,表示瞳孔放大側第三對腦神經(動眼神經)損傷
或被壓迫,通常為瞳孔放大側發生腦疝脫、腦出血或腫瘤。神經學
檢查如發現嘴角歪斜(表示嘴角下垂側顏面神經麻痺)、口齒不清或
失語症、雙眼同時看向單側(表示靠近雙眼凝視側腦血管病變)、單側
肢體無力或麻木(表示對側腦血管病變)時,應懷疑有腦中風。
註4:
若疑似腦中風,此時應詢問最近一次神經正常的時間,若症狀
發生< 3 小時,建議轉送至車程時間< 30 分鐘內且有能力施行血栓
溶解劑治療之中度級以上急救責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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