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106年4月消防月刊(全)
P. 12

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5)由於車輛通行困難,徒步入山抵達事                               (7)山屋裝備器材、緊急避難路線。

           故現場需要較長的時間。                                            4、建構協同體制
                (6)需要對應地形和天氣的變化改變活動                               為使消防機關與山域管理(制)機關間、民
           方針。                                                間登山協會與團體執行山域意外事故人命作業順
                (7)除了擔架、繩索等救助器材以外還需                           遂,山域管理機關應事先根據下列事項建構協同

           要登山靴、羅盤等的登山裝備。                                     體制:
                3、山域型態調查                                          (1)緊急連絡電話及代表人建置。
                因應轄內山域特性及事故態樣,針對所轄潛                               (2)各機關擁有裝備器材狀況調查。

           在山域意外事故進行下列調查:                                         (3)救助人力及能力調查。
                (1)登山步道及登山步道周圍的危險地方。                              (4)登山路線的引導人員及集結場所調查。
                (2)過去發生事故態樣及事故發生場所。                               (5)救助活動時的聯絡方式。

                (3)直升機吊掛救助可能的地方。                                  (6)統一地圖格式。
                (4)滑落、雪崩、土石流等危險地方,如                               (二)救助裝備
                 圖 7 所示。                                          執行山域意外事故人命救助前,因應氣象條

                (5)無線電通訊不佳地帶及行動電話不通                           件、山域特性以及事故態樣,事先規劃救助裝備
                 地帶。                                          是相當重要課題,同時因山域廣大,必須面臨長
                (6)因應氣象變化相對安全場所。                              時間及長距離搬運裝備攀爬,因此救助裝備如何
                                                              輕量化也必須考量,如圖 8 所示。




            ■圖 8 執行山域事故案件往往需耗費長時間進行攀爬及搬運如何輕量化為首重課題。






































           10   消防月刊 2017.4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