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5年消防月刊4月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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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災安全事項甚少列為討論議題。                                     六、結語
                 參照修正的職業災害安全三角錐(Bird &
             Germain, 1996)比率為 1:10:60:600,即發生                      隨著工商業繁榮,社會進步快速,人口呈
             1 件重大傷亡事故,就隱含 10 件輕微受傷、60                          區域性集中之發展,加以地小人稠及人民對生活

             件財物損失、600 件無損害事件及眾多不安全或                            需求多樣化,建築物多朝複合性使用趨勢,其結
             危險狀況發生,其中輕微受傷、財物損失、無損                              構高層化與地下化、面積大型化、使用多元化、

             害事件及眾多不安全或危險狀況,可視為虛驚事                              居住集中化,工業生產產品及原料多元化及複雜
             件(Near Miss)。所以虛驚事件有其檢討及學習                         化,建築物存放物品大量化,種種因素致使現代
             價值,讓大家有機會從事故中學習經驗。                                 化火災型態及火災問題愈趨嚴重複雜,火災猛烈
                 虛驚事件 (Near Miss) 的定義:係指未對                      程度更甚以往,火災狀況更是多元而變化迅速,

             人員、設備或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之偶發事件,也                              已不同於往昔單純火災狀況。火災發生逐漸朝向
             就是說原本可能造成有害結果,但卻因當時一時                              單一火災事件即造成多人受傷或死亡趨勢,甚至
             的幸運,未產生傷亡或財物損失等嚴重後果,亦                              是消防人員之傷亡,損失國家與社會資源,更是

             可稱為潛在危險事件。                                         許多家庭難以彌補之悲痛。消防署由消防車輛裝
                 因此,災害檢討會議上,雖此次災害無消防                            備器材、救災安全管理及教育訓練等層面著手,
             人員意外傷害事故,仍可將「救災安全」單獨列                              補助救災車輛裝備器材,並積極提升救災安全管
             為討論議題,針對現場之潛在危險事件(虛驚事                              理及強化消防人員訓練,期全面而有效精進救災

             件 〔Near Miss〕)進行討論,藉以發掘潛在危                         能力,避免消防人員傷亡。
             險及改善因應之道,從而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重                                  未來務求各消防機關辦理教育訓練,將「救

             大傷亡事件。                                             災安全觀念」推廣至各級消防人員,落實於各種
                                                                災害搶救當中,以保護自身及現場其他救災人員
                                                                之安全。建立隊員本身、各級帶隊官、指揮官(含
                                                                安全官)三層安全管理機制,遍及點、線、面、

                                                                立體各處所,確保救災同仁安全。觀念上從「冒
                                                                險犯難」改為「避險犯難」;「捨身救人」改為
                                                                「護身救人」(註)。




                                                                註:空勤總隊前總隊長陳崇賢於消防署召開「1040120
                                                                   新屋保齡球館火災後續策進作為及救災安全手冊
                                                                   修正會議」提供意見。





           ■辦理窄巷搶救演練,將救災安全管理機制納入演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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