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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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環境中正常使用,NFPA1982 對於救命器之性能                              先將救命器升溫至 49℃並維持 6 小時,隨

           及測試標準訂有詳細之規範,惟其內容繁雜無法                              後於 1 小時內升溫至 71℃維持 4 小時,重複上
           於此詳細說明,下列僅針對使用方式、測試標準                              述程序 2 次後,救命器必須維持原性能始屬合
           及重要功能進行簡述,期望救災人員對於救命器                              格。
           有進一步瞭解。                                                2、環境低溫測試:

                一、主警報與初警報功能:                                      先將救命器降溫至 -20℃並維持 4 小時,隨
                救命器偵測移動功能啟動後,假設 30 秒內                         後將救命器自保溫箱中取出,並於 30 秒內測試
           (+5/-0)未能偵測到人員移動,即必須發出主                            其功能是否正常,救命器必須維持原性能始屬合

           警報聲響,惟在主警報發出訊號前,必須有 10                             格。
           秒(+3/-0)之初警報。                                          3、環境溫差測試:
                為方便消防人員測試救命器是否符合上述規                               先將救命器降溫至 -20℃維持 4 小時,隨後

           範,以下做簡要之說明,假設初警報響起之秒數                              將救命器自保溫箱中 取出,並於 5 分鐘內移至
           為 A,主警報響起之秒數為 B,則秒數必須在下                            71℃之保溫箱維持4小時,重複上述程序2次後,
           列區間內始屬合格:                                          救命器必須維持原性能始屬合格。

                10 ≦ B-A ≦ 13(秒) 且 30 ≦ B ≦ 35(秒)。                (三)救災環境高溫測試:
                二、警報音量:                                           將救命器置於 260℃之保溫箱中 5 分鐘,模
                (一)主警報:以 95 分貝以上之音量,連                         擬救災人員於火場 中救災之情境,隨後將救命
           續發出訊號至少 1 小時。                                      器自保溫箱中取出並調整為自動偵測模式,救命

                (二)初警報:                                       器主警報必須於 30 秒內發出警報,並在半徑 3
                初警報第 1 聲響必須大於 80 分貝小於 95 分                    公尺之範圍內測量到 95 分貝。
           貝,隨後以二種不同之聲頻,逐漸提高音量至                                   (四)閃燃測試:

           100 分貝以上 110 分貝以下,維持 6 至 10 秒,                         將救命器置於燃燒室內,模擬閃燃之情境,
           最後以此音量維持 3 至 5 秒至初警報結束,初警                          以平均溫度 950℃之火焰噴燈持續加熱 10 秒(圖
           報時間總計必須在 13 秒以下。                                   6),救命器所有功能必須正常。

                三、耐溫測試:
                (一)測試樣本(specimen)溫度與濕度:
                所有救命器之測試樣本,必須維持在溫度

           22℃ ±3℃、相對濕度 50%±25% 之條件 4 小時
           以上;進行任何功能性測試時,必須於離開上述
           條件 5 分鐘內進行測試。
                (二)環境溫度測試:

                為確保救命器內部電子零件可於長時間惡劣
           環境下正常使用,依據 NFPA1982 第 8 章之規範
           至少需通過下列測試:                                         ■圖 6 每支噴燈之溫度介於 815℃ -1150℃之間,平均溫度不
                                                               可超過 950℃。
                1、環境高溫測試:                                     資料來源:NFPA1982,Standard on Personal Alert Safety System(PAS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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