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103年消防月刊 5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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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3)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依消防法予以逕行舉發處罰;另消防安全設
於本案執行期間,於101年9月6日,由 備不符規定或損壞者共計23件,分別開立限
搶救科、第一大隊、龜山、桃園、坪頂、第 期改善通知單限期改善,其中塑化碼槽處未
一搜救救助、第三搜救救助分隊等7個單位 能於期限內改善完畢,予以舉發裁處並開立
結合臺灣中油桃園煉油廠,假臺灣中油桃園 二次限改單,目前複查已改善完畢。
煉油廠廠區內,共同規劃辦理消防緊急應變 稽查時就相關製程、環保、消防、建設
演習,假設中油內部發生重大災害,火勢猛 等面向,向業者提出缺失改進建議。分別於
烈有延燒之虞,現場須立即疏散,並於演習 3月28日、5月14日、9月3日、11月30日,
後召開檢討會檢討改進。 以府函請各配合稽查單位就檢查所見缺失,
另轄區第一大隊龜山分隊亦依消防法規 或未如期配合檢查場所,依權責追蹤複查。
定,每半年均主動要求廠方辦理自衛消防編 (2)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組及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制事業部桃園 依法要求高雄市所轄重石化廠(大林煉
煉油廠之管理權人提報、並於101年5月17 油廠及中油高雄煉油廠)定期實施消防安全
日協助指導廠區進行滅火訓練、通報訓練、 設備檢修申報,並透過定期消防安全設備檢
避難引導訓練及綜合訓練。強化廠方自救能 查機制,查核高雄市所轄重石化廠(大林煉
力與災害初期應變作為。 油廠及中油高雄煉油廠)委託之消防設備師
7.透過平時檢查機制良性溝通,落實廠內 (士)是否依規定落實設備檢修作業,以確
維護、製程管理、強化自衛消防編組, 保廠區消防安全設備之使用正常。
並建議事業主應評估消防應變能量並進 另製作完成轄內重石化廠(大林煉油廠
行投資 及高雄中油楠梓)消防搶救能量及100年及
(1)雲林縣政府消防局 101年比較表,用以建議事業主應再評估消
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平時檢查即建立一 防應變能量並進行投資。
良善機制,每年均邀集勞檢、建設、環保等 (3)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單位成立雲林縣政府公共危險物品聯合稽查 本項主要在於溝通廠方進行自主性投
小組,就雲林縣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 資,並提供相關改善建議,其中透過平時消
以上之場所進行聯合稽查,並每半年完成一 防檢查對廠區消防能量輔導改善部分,於計
次普查。 畫執行期間,除落實平日消防安全檢查之
六輕工業區內(含長春、大連)共計列 外,並溝通廠方與海軍航空指揮部完成相互
管69家登記工廠,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 支援協議書。另針對廠區消防應變能量提
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所規範, 出改善並協調事業主投資部分,經協調廠方
製造、儲存、處理6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 後,該廠已同意與消防局進行橫向聯繫與救
量30倍以上之場所合計58家,自101年起至 災配合作業,並成功協調於9月6日共同辦理
本案執行時間完竣,檢查結果發現違反「公 搶救演練。
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 另針對廠區消防能量,有鑑於觀摩雲林
全管理辦法」位置、構造、設備共5件,均 縣麥寮六輕工業區後,廠方自設之消防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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