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3年消防月刊 5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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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查、101年2月20、21日針對南亞塑膠工業                             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等

              股份有限公司海豐總廠配合辦理第18次聯合                               縣市政府簽訂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外,於
              稽查、101年7月2、3日針對長春人造樹脂                              本案執行期間,特於101年11月28日邀集嘉
              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廠配合辦理第24次聯合稽                               義縣消防局、嘉義市消防局及臺南市政府消
              查、101年10月22、23日針對臺灣塑膠工                             防局,召開「雲嘉南區域型災害防救相互支

              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碳纖廠配合辦理第28次                               援協定會議」,並簽訂支援協議書,有效整
              聯合稽查。                                              合資源,提升應變效能。另為能有效快速支
              (2)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援,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政府亦通過建
                  於101年5月24日針對中油楠梓煉油廠                            置成立災害快速相互支援小組,平時即預先

              辦理第22次聯合稽查、於101年7月23日針                             編列快速支援小組,包含人、車、舟艇及相
              對大林煉油廠辦理第25次聯合稽查,並於                                關救災機具,同時提供相關資料予本區域3
              101年9月27日進行後續複查,複查結果中                              個縣市政府,一旦災害發生,受災縣市即可
              油楠梓及大林石油廠皆改善完畢。                                    依據該項資料徵求本區域其他2個縣市政府

              (3)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支援。此外,亦與六輕工業園區各公司(臺
                  於101年3月7日配合協助執行重石化廠                            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
              區消防安全檢查、於101年6月11日聯合環                              有限公司、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
              保局、工務局、工商發展局、勞動及人力資                                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災害防救

              源局完成上半年桃園縣政府公共危險物品工                                相互支援協定書」。
              廠聯合安全檢查。                                           (2)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5.簽訂跨區域救災支援協定,有效整合資                                  有關簽定跨區域救災支援協定部分,
                  源,提升應變效能                                       高雄市政府總計共與全臺17個縣市政府簽

                  由於重石化廠區相關石油製品均含有大                              訂「跨區型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書」,簽
              量高揮發性物質,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                                約縣市包括基隆市、臺北市、新竹市、新竹
              引起爆炸而造成大規模災害甚至造成災害規                                縣、桃園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
              模超過地方政府自有救災能力,為能迅速應                                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

              變,有效整合資源,提升應變效能,防止災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南投縣等,同時
              害擴大,減低生命財產損失,內政部消防署                                於本案執行期間,亦與中油楠梓、大林石油
              積極協助推動重石化廠區所轄縣市政府,依                                簽訂完成「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書」。
              實際需要選擇適當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3)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建立相互支援機制,簽訂相互支援協定。於                                    鑑於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所造成之人
              本計畫內,各執行機關辦理情形如下:                                  命傷亡、財務損失以及受創災區範圍,非僅
              (1)雲林縣政府消防局                                        單一地方政府或機構自有能力或資源所能即
                  為有效整合資源,提升應變效能,雲林                              時妥善應變處理。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業已簽

              縣政府消防局除已與基隆市、臺北市、新北                                訂完成「北臺8縣市區域發展-各縣市相互支
              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嘉                                援能力」(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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