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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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的編組(日本防衛省官方網站資料)
二、 日本自衛隊平時任務及災時災 家遭逢災變時之特殊任務派遣。
害派遣任務 截至101年3月31日止,陸上自衛隊、海上
日本自衛隊是由首相領導,而管理則由 自衛隊、航空自衛隊及統合幕僚會議編制員額
防衛省負責。防衛省下設陸上自衛隊、海上自 共計24萬7,746人。(如表1) 各自衛隊組織架
衛隊、航空自衛隊,以及1個類似美國參謀長 構詳如圖4。
聯席會議的統合幕僚會議。其它機關則有自衛
(一)陸上自衛隊
隊醫院、防衛大學校、防衛研究所…等(如圖
陸上自衛隊是日本自衛隊的陸上軍事部
3)。 隊,陸上自衛隊採用世界各國陸軍的組織建
日本自衛隊是第2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日本
制。主要任務是用於防止海外勢力登陸作戰計
國家軍事武裝部隊,正式組建於民國53年7月 畫。主要防衛配備有:坦克、裝甲車、榴彈
1日。根據日本《和平憲法》第9條規定,日本
砲、反坦克火箭、反坦克飛彈、直升機等武
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我防衛所需水平,由 器。另由於日本在戰後受到《戰後憲法》規
防衛省所統籌管轄,其成立之主要任務係以保
制,陸上自衛隊被禁止使用彈道飛彈、巡弋飛
衛國家領土完整性為主,災害派遣僅係平時國 彈等侵略型武裝,並禁止於平時實施徵兵制。
表1:日本自衛隊目前員額(統計至101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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