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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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的編組(日本防衛省官方網站資料)

               二、 日本自衛隊平時任務及災時災                                  家遭逢災變時之特殊任務派遣。
                     害派遣任務                                           截至101年3月31日止,陸上自衛隊、海上

                   日本自衛隊是由首相領導,而管理則由                             自衛隊、航空自衛隊及統合幕僚會議編制員額

               防衛省負責。防衛省下設陸上自衛隊、海上自                              共計24萬7,746人。(如表1) 各自衛隊組織架

               衛隊、航空自衛隊,以及1個類似美國參謀長                              構詳如圖4。
               聯席會議的統合幕僚會議。其它機關則有自衛
                                                                 (一)陸上自衛隊
               隊醫院、防衛大學校、防衛研究所…等(如圖
                                                                     陸上自衛隊是日本自衛隊的陸上軍事部
               3)。                                               隊,陸上自衛隊採用世界各國陸軍的組織建
                   日本自衛隊是第2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日本
                                                                 制。主要任務是用於防止海外勢力登陸作戰計
               國家軍事武裝部隊,正式組建於民國53年7月                             畫。主要防衛配備有:坦克、裝甲車、榴彈

               1日。根據日本《和平憲法》第9條規定,日本
                                                                 砲、反坦克火箭、反坦克飛彈、直升機等武
               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我防衛所需水平,由                              器。另由於日本在戰後受到《戰後憲法》規
               防衛省所統籌管轄,其成立之主要任務係以保
                                                                 制,陸上自衛隊被禁止使用彈道飛彈、巡弋飛
               衛國家領土完整性為主,災害派遣僅係平時國                              彈等侵略型武裝,並禁止於平時實施徵兵制。

                                       表1:日本自衛隊目前員額(統計至101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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