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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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Topic Report










































              ▲ 圖3:防衛省的組織架構(日本防衛省官方網站資料)

















             ▲ 圖2:防衛省防災業務計畫所含括之相關防救災規
               定


                  經歷民國84年阪神大地震後,日本已意                           圖2),據以執行災害派遣、地震防災派遣、

             識到以政府做為災害防救核心的極限,因此在                              原子力災害派遣、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
             「防災基本計畫」中特別將當地居民納入防災                              航空自衛隊之聯繫、地方防衛局的協力…等任

             政策網絡的核心,並且提倡自助、互助、公助                              務。

             的原則(以當地居民為救災第1層防線,社區                              (一)自衛隊法。
             組織的互救為第2層防線,最後才是政府的救                              (二) 原子力災害對策特別措置法。

             援)。                                               (三) 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置法。

                  防衛省負責防救災相關業務,並依據相                            (四) 東南海、南海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
             關規定訂定「防衛省防災業務計畫」做為國                               (五)災害對策基本法。

             家推動各項防救災業務之重要指導方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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