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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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12. 不得與不相容之其他危險物品或貨物同車裝 變換車道。
運。
二、洩漏應變對策
13. 運送途中遇惡劣天候時,應停放適當地點, 當桶裝瓦斯載運途中發現所載瓦斯鋼瓶有
不得繼續行駛。 異常徵兆或洩漏異狀時,要積極應對,立刻向
14. 裝卸時,除應依照危險物品之特性採取必要 119報案,並採取一定的疏散和應變措施。
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小心謹慎,不得撞擊、 1. 發現桶裝瓦斯氣體洩漏,應保持警戒,嚴禁
磨擦或用力拋放。 煙火。在無生命危害的狀況下,將儲存容器
15. 裝載時應注意溫度、濕度、氣壓、通風等, 搬離至空曠處所或與隔離其他可燃物。
以免引起危險。 2. 如果漏氣情況不嚴重,在救援到達之前,可
16. 車輛停駛時,應停放於空曠陰涼場所,與其 先行用止漏器具止漏,以減少漏氣程度。
他車輛隔離,禁止非作業人員接近。並嚴禁 3. 當桶裝瓦斯氣體洩出並起火燃燒時,原則上
在橋梁、隧道、火場100公尺範圍內停車。 不得即予撲滅,應保持燃燒。在遠離容器尾
17. 發現外洩、滲漏或發生變化,應即停車妥善 端方向以消防水冷卻鋼瓶至鋼瓶內瓦斯燃燒
處理,如發生事故或災變並應迅即通知貨主 殆盡,以免大量氣體洩出,與空氣形成易燃
及警察機關派遣人員與器材至事故災變現場 易爆之混合氣,造成更大災害。
處理,以及通報相關主管機關。並於車輛前 4. 如需滅火可使用化學乾粉、二氧化碳、噴
後端各30公尺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 水、水霧等滅火劑。
誌。 5. 區隔管制區,管制人員進入。如發現安全閥
18. 行經高速公路時,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 發出哨笛聲,救災人員立即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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