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消防月刊-101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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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霧臺鄉颱洪災害橋梁受損搭便橋情形
及人數資料,協助病患、老弱、幼童、行動不便者 各相關部會配合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每
等(以下簡稱弱勢族群)與保全住戶進行安全地 年督導地方政府辦理災害防救演習,將避難疏散
點疏散避難。 整備作業、災民臨時收容、疏散撤離作業、土石流
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督促地方 防治整備及原住民族地區之防災整備等納入評
政府研析對有可能發生道路橋梁中斷、淹水、土 分項目,以落實疏散撤離演練。
石流及風災而形成孤島之高危險潛勢地區,訂定
三、 規劃收容場所及整備民生物資以安
疏散撤離相關作業規定。 置災民:
內政部(社會司)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調查
二、 檢視災害疏散撤離計畫及落實演
練: 及建置短、中期收容安置場所資料,並評估收容
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適時檢 數量是否足夠;國防部規劃營區,供作地方政府
視及修正易形成孤島地區之相關疏散撤離計畫 短、中期收容安置場所使用;經濟部、農委會及內
(包含:警戒區及應疏散撤離村里範圍劃定、弱勢 政部針對可能遭致淹水、土石流或風災影響之收
族群及預防性疏散撤離名冊、避難疏散路線、收 容場所,協助地方政府進行安全性評估,提醒民
容場所地點、交通工具聯絡窗口、下達疏散撤離 眾儲備災糧,以確保民眾之生命安全。
命令並通知應疏散撤離民眾、執行人員回報疏散
四、 測試防救災資通訊系統以保持通訊
撤離情形及通知民眾返家方式等)及於辦理各項 連繫暢通:
災害防救演練時,將疏散撤離項目納入演練,讓 內政部(消防署)持續辦理防救災資通
民眾了解避難疏散路線及收容場所位置。 訊系統維運考評,並定期測試防救災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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