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消防月刊-101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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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Topic Report
中心申請空中物資運補。 返校學生之就學問題,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
環保署等主管機關會同地方政府辦理災區、災民
肆、災後復原階段: 災害救助金之發放。
一、道路及維生管線搶通: 本作業流程旨在賦予中央及地方政府辦理
交通部、國防部及地方政府儘速完成道路、 孤島疏散、撤離及收容安置等工作,期透過平時
橋梁之搶通工作,倘無法於短時間內恢復,得規 整備、災前整備、災時應變、災後復原等4階段之
劃替代道路或設置便道、便橋,保持交通順暢。 各種資料建置及落實疏散撤離演練,才能完善疏
經濟部、通傳會及地方政府儘速完成辦理或 散撤離工作及收容安置措施,有效提供地方政府
督導自來水、電力、瓦斯、市話及基地臺之恢復, 因道路與橋梁中斷、土石流、淹水及風災災害發
倘無法於短時間內恢復,應設替代方案,提供民 生後,造成地區對外交通及聯繫中斷形成之陸上
眾生活基本需求。 孤島,執行疏散撤離及災民短期收容安置、物資
運補作為、道路及維生管線搶通、生活機能恢復
二、生活機能恢復:
等工作之依循,並落實「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行
防災」之災害防救觀念,以提升整體災害防救整
政院衛生署、國防部及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災區之
備、應變措施及完備我國災害防救體系,確保因
環境清理及消毒工作。
災形成孤島地區民眾人身及財產安全。
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協助因疏散撤離而無法
評估易成孤島可能發生地區及掌握保全住戶(弱勢族群)
↓
檢視災害疏散撤離計畫及落實演練
平時整備階段 ↓
規劃收容場所及整備民生物資以安置災民
↓
測試防救災資通訊系統以保持通訊聯繫暢通
↓
針對易成孤島之高危險潛勢區域預置搶修(險)人力及機具
↓
災前整備階段 監控易成孤島地區之災害狀況
↓
預防性疏散撤離指令之下達及執行
↓
災民短期收容安置
災時應變階段 ↓
形成孤島地區之物資運補作為
↓
道路及維生管線搶通
災後復原階段 ↓
生活機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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