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98年消防白皮書全文
P. 41
98 消防白皮書
校二校招生規劃及擴大警察特考一般生錄取名額補足本計畫缺額;
另配合臺北縣政府消防局因該縣96年10月升格後新增擴編缺額需
求,已規劃增辦98年基層警察特考錄取名額500人;合計預估未來3
年可再補充地方基層消防人力計達2,709人,將可適度紓解消防人力
不足之衝擊。
二、本署組織編制
(一)本署
依據94年6月22日修正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規定,本
署置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下設9組、1中心、4室及2個派
出單位,並得分科辦事;分別為綜合企劃、災害管理、火災預
防、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火災調查、教育
訓練、民力運用等9組、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秘書、人事、會
計、政風等4室及特種搜救隊與訓練中心(籌建中)等2派出單
位;法定編制員額為330人至350人(組織系統如圖3-1-1)。
有關各組、中心、隊職掌事項如下:
1、 綜合企劃組:關於消防及災害防救政策、消防車輛、裝備與服
制、各國防救災制度資料之蒐集研究與專業刊物之編纂發行及
參與國際救災、搜救組織、重大災難支援計畫與合作交流等綜
合企劃事項。
2、 災害管理組:關於災害防救法規制度、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防
火、防災教育宣導、救災資源調查與整備、災害防救體系、全
國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消防科技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3、 火災預防組:關於火災預防法規、防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設
備、檢查與管理及器材、設備之審議、許可、檢驗等事項。
4、 危險物品管理組:關於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安全管
- 30 -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