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107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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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消防白皮書







                 (三)落實陽光法案,依法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1、陽光法案係為增進民眾對政府機關施政之信賴,本署除在年度定期

                    申報作業前,配合內政部規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

                    宣導說明會,另以電子郵件寄送各申報人有關申報作業之相關資料

                    供參。

                  2、本署106年度應辦理財產申報人數共計39人,由政風室積極推動申

                    報義務人辦理線上授權與各項申報作業,對於利用紙本辦理申報作


                    業之申報人製發收據以供收執。另辦理本署105年度公職人員財產

                    申報實質審查人員財產比對作業,經公開抽籤決定應辦理實質審查

                    人員共計6人,審核結果未發現有故意隱匿或申報不實情形。

                 (四)辦理廉政宣導活動,增進員工法紀觀念

                  1、經本署廉政會報提案討論後通過,依宣導計畫及期程辦理106年度

                    廉政教育講習,參加對象包括本署人員、所屬各港務消防隊同仁及

                    105年消防警察特考班學員,總計辦理12場次,參加人數達823人,


                    除利用各項集(機)會加強宣導施教,並鼓勵同仁踴躍運用數位學

                    習平臺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2、為期提升本署同仁執行消防業務時,充分瞭解圖利與便民之區別能

                    力及法律規範,發揮勇於任事之精神,106年度特辦理2場次「圖利

                    與便民」專案法紀教育宣導,除以圖利罪相關法律構成要件為講授

                    大綱,並輔以相關實務案例說明,計有署內各單位同仁43名參加,

                    另本署訓練中心、特種搜救隊及所屬各港務消防隊,則利用集會時

                    機,播放簡報、影片實施宣導,總計有217人參與本項專案法紀宣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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