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103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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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督人,製作消防防災計畫,並依計畫執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相關事

                         宜,俾利推動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預防災害發生及遂行災時

                         自救工作。102年共計辦理保安監督人訓練56班次,核發保安監督


                         人證書1,594張。

                二、健全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機制

                      國內現行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所計有119家、檢驗場36家、瓦斯行3,045

                家,本署及各消防機關依法執行下列具體作為:

                (一)加強取締液化石油氣場所之違規行為

                         賡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取締分裝場違法灌裝逾期容

                         器及瓦斯行使用逾期容器、

                         超量儲存等之違規行為。

                         102年檢查液化石油氣容器


                         檢驗場、分裝場及瓦斯行合

                         計4萬9,677件次,其中不合

                         格件數1,216件次,包括限

                         期改善17件次、罰鍰693件

                         次、移送法院強制執行327                            圖4-3-4 執行瓦斯行檢查工作情形

                         件次。

                (二)落實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制度


                         為維持液化石油氣容器安全品質,除要求業者應依規定定期送驗液

                         化石油氣容器,並於容器合格標示上確實標示下次檢驗日期,以方

                         便民眾辨識。102年度計核發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合格標示313

                         萬2,659張。

                (三)推動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制度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制度於94年3月1日由原中央主管機關(經濟

                         部標準檢驗局)政策移轉本署辦理,本署爰依「消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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