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103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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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組織與預算







                         害應變措施及消防科技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3、火災預防組:關於火災預防法規、防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設備、

                         檢查與管理及器材、設備之審議、許可、認可等事項。


                   4、危險物品管理組:關於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安全管理制

                         度與安全設施會勘會審及安全設備基準之制定修正等事項。

                   5、災害搶救組:關於火災搶救法規、立體救災作業與重大災害配合搶

                         救及消防水源之擴充、運用與維護等事項。

                   6、緊急救護組:關於到醫院前緊急救護體系之規劃、資源整合、教育

                         訓練、學術技能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7、火災調查組:關於火災原因調查、鑑定及災害現場勘查、鑑定之必

                         要支援等事項。

                   8、教育訓練組:關於消防學制、教育訓練、消防及災害防救學術倡導


                         及消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救護人員之教育訓練等事項。

                   9、民力運用組:關於義勇消防組織與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

                         織之管理、運用、保險及各項福利等事項。

                   10、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關於各種災害(難)搶救之指揮、管制、聯

                            繫作業及災情通報體系、消防及災害防救資訊、通訊系統及緊急

                            救護之規劃與建置等事項。

                   11、特種搜救隊:關於重大災難支援搶救事項。


                   12、訓練中心:關於各級消防、義消人員及民間救難團體消防救災及

                            緊急救護專業技術訓練事項。

                (二)所屬機關:本署現轄有基隆、臺中、高雄、花蓮等4個港務消防隊。

                   1、基隆港務消防隊:掌理基隆港區消防及災害防救及緊急救護事項;

                         編制員額為64人。

                   2、臺中港務消防隊:掌理臺中港區消防及災害防救及緊急救護事項;

                         編制員額為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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