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103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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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消防白皮書








                                        第三章 消防組織與預算


                                                 第一節 組織



              一、全國消防組織現況

                    84年3月1日警消分立,本署正式成立,並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地方

              消防組織改制。首先,臺北市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分別於84年7月10日、

              85年3月9日相繼成立;其次,臺灣省政府消防處於86年1月6日成立;再


              次,臺灣省各縣(市)消防局於87年至88年間陸續成立,迄90年1月1日連

              江縣消防局成立後,全國消防組織體系始建構完成。截至102年底止全國

              各級消防機關,編制員額計1萬7,948人,預算員額1萬4,500人,實際員額1

              萬3,285人(如表3-1-1、3-1-2)。

              二、本署組織編制

              (一)本署

                      依據94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規定,本


                      署設9組、1中心、4室及2個派出單位,並得分科辦事;分別為綜

                      合企劃、災害管理、火災預防、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

                       護、火災調查、教育訓練、民力運用等9組、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秘書、人事、主計、政風等4室及特種搜救隊與訓練中心等2派出單

                       位;另有督察室與資訊室等2任務編組;法定編制員額為330人至

                       350人(組織系統如圖3-1-1)。

                       有關各組、中心、隊職掌事項如下:

                 1、綜合企劃組:關於消防及災害防救政策、消防車輛、裝備與服制、

                       各國防救災制度資料之蒐集研究與專業刊物之編纂發行及參與國際


                       救災、搜救組織、重大災難支援計畫與合作交流等綜合企劃事項。

                 2、災害管理組:關於災害防救法規制度、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防火、

                       防災教育宣導、救災資源調查與整備、災害防救體系、全國緊急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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