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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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未來施政重點
理機制。鑑於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災害規模與頻率亦隨之日益遽增,在
政府防災、救災資源與量能有限之情況下,對於災害之防救,倘能有效結
合民間企業力量,協助政府防救災工作,將可大幅提升災害防救效能。因
此,參酌日本防災士制度,規劃建立我國企業防災專業人員制度,並研議
相關配套措施,鼓勵民間企業積極參與投入。未來企業防災專業人員除平
日負責企業自主防災管理工作外,更可於災時協助政府辦理災情查(通)
報及避難疏散等相關工作,以加速災情處置及救災工作之進行。
七、建置應變調度派遣系統及弱勢族群救援程序
為強化救災機制,有效提升災前整備演練及災時應變搶救效能,爰
規劃建置救災資源資料庫、災害應變支援調度與派遣作業系統,以供災時
統籌、調度與運用,並配合辦理前進指揮所開設運作事宜,縮短災害應變
處置時效,以及辦理災害現場指揮體系(ICS)教育訓練,強化災害應變
指揮作業。另建立弱勢族群災時緊急救援作業程序,並配合規劃災後政府
持續運作機制,以免重大災害致政府機能喪失或降低,並督導地方政府辦
理災害應變中心作業,加強中央與地方綿密合作,以有效提升整體作業效
能。
八、建立區域協調網絡
為強化中央及地方之緊密合作,以落實推動執行防救災工作,爰規劃
於北、中、南分設3處協調中心,負責規劃辦理全民防衛動員體系有關災
害防救結合機制及救災團體救災能量,並整合區域救災資源,配合規劃災
害動員準備及應變資源調度聯繫機制、大規模災害空中救災作業、災害現
場及災害應變中心之協調、聯繫,以及跨縣(市)大規模災害救災人力及
物資調度之配合規劃等相關工作,除可大幅提升災區救災工作執行效能,
並有效掌握災情迅速處置外,亦方便與地方面對面雙向溝通且易於掌控,
並對於執行能力較弱之地方政府,亦可適時給予指導,善盡督導考核之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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