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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及相關單位參辦,環保署並指派 災區流動廁所之安置與 工專責打掃流動廁所及清潔維
專人指導堆置作業做好污染防 護工作所需經費,並持續執行至
清潔維護
治及安全維護。自10月26日起至 11月20日。
29日止為期3天,環保署中部辦
(一)流動廁所安置1,481座,來 (四)派遣26人至鄉鎮市公所擔
公室與工研院、清華大學、交通
源如下圖。 任聯絡人,並負責督促及檢查清
大學、中央大學、東海大學專家
潔維護狀況及水肥收集工作情
學者及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 (二)調派臺北縣、市水車各2部、
形。
金會、顧問公司53人,分6組赴災 臺南市水車1部;臺北市水肥車
區貯置場進行現場勘查,進行各 2部,支援臺中及南投縣,協助收 (五)建立維護專線,民眾如發現
貯置場之善後鑑估,於10月30日 集公廁水肥。 有廁所滿溢或惡臭之情形,透過
提出勘定報告,並委託財團法人 專線反應可立即派員清理。
(三)撥補受災區鄉鎮市,現地雇
臺灣營建研究院辦理「921震災
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推動計畫」
於12月底前提供再利用規範。
同時為促使堆置場安全、防
止二次污染與資源再利用,環保
署訂定「災後廢棄物處理設施整
建工程計畫」,主要工程內容為:
安全與封閉工程73處、緊急移除
工程15處、地上物補償、貯(堆)
置場租金及堆置場監管計畫。預
期達成目標:
(一)遷移暫時借用之公私場地
蔡勳雄署長慰勉參與同仁全力以赴(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或有安全顧慮之貯置場。
(二)有崩塌之慮的貯置場儘速
施作安全及污染控制措施。
(三)整建復育可後續利用之貯
置場,並執行長期環境監測。基
於資源再利用之原則,回收建築
廢棄物土石資源,經費彙整陳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納入公
共工程復建經費,經其派員評估
各場所需經費額度計新臺幣7億
8千725萬元,報准後即據以辦
理。
以下就當時環保署所實施
之重點項目逐一說明。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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