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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三擇一」政策                     如災前的房屋。臨時住宅和臨時                  七折出售國宅以儘速安置災民。
                    因應災後大量臨時住宅                     安置不一樣之處在於,臨時住宅                  上述三措施,居民僅能選取其
                                                   有完整的家庭功能與住宅功能,                  一,成為災後安置居民之「三擇
                    需求
                                                   而且受影響的家戶已經恢復日                   一」政策。其中,承購國宅屬於永
                        921地震造成中部地區建               常生活。不過,在法令及習慣用                  就住宅範疇,本篇就921地震組
                    物嚴重損毀,甚至遠至臺北縣、                 法上,仍有多種對臨時住宅的稱                  合屋及租金補貼經驗及對後續
                    市亦有建物倒塌。全臺灣以門牌                 呼方式,如內政部「重大災害災                  災害的影響,進行說明。
                    數(建物棟數)計,全倒50,652              民安置及住宅重建原則」之臨時
                    棟,及半倒53,615棟;若以發放              住宅,以中期安置稱之(以租金                  興建5千餘戶租合屋安置
                    慰助金的家戶數統計,則全倒                  補貼為主);報章媒體及民間則                  居民
                    50,644戶,半倒53,615戶。在地           常以宅型式稱之,如組合屋、中
                    震後,有數十萬居民運用開放空                 繼屋等等。                               組合屋政策是三擇一政策
                                                                                   中,最先被提出之政策。由於地
                    間、公有建築物或於親友家等地
                                                        在921地震前,政府並未有              震後屋損嚴重,餘震不斷,數十
                    緊急避難、臨時安置;在餘震逐
                                                   成熟的重大災害臨時住宅政策。                  萬戶居民考量安全,於住家附近
                    漸減少及建築物安全鑑定完成
                                                   當災害發生後,政府評估需求及                  空地搭帳篷夜宿。其避難安置之
                    後,多數居民返回原家中。不過,
                                                   進行緊急因應。在地震後,政府                  環境狀況並不佳,也讓政府有儘
                    上述十萬餘戶建築物有全、半倒
                                                   即參考日本阪神地震經驗,進行                  速安置上述受災戶,結束於空地
                    者,則需進行房屋的修繕,甚至
                                                   組合屋需求之調查及著手興建                   臨時安置之壓力。「臨時住宅興
                    重建,而衍生臨時住宅之需求。
                                                   組合屋,於88年9月26日公布「臨               建計畫(第一期)」原預計於13處
                        從災害防救之學理常將災                時住宅興建計畫(第一期)」。為                 基地,並規劃興建組合屋5,320
                    害過程中的居住類型,依時序區                 兼顧居民選擇臨時住宅的彈性,                  戶,每單位住宅面積8.8坪。第一
                    分為緊急避難、臨時安置、臨時                 政府也提出房屋租金補助政策,                  期組合屋分別於9月28日、9月
                    住宅及永久住宅。臨時住宅的重                 於88年9月30日函頒「921大地               30日發包,預計興建1,840戶。發
                    要特徵為完成住宅重建,搬遷到                 震安置受災戶租金發放作業要                   包後,考量應災民需求,行政院
                    永久住宅前之過渡階段。在臨                  點」。此外,當時中部仍有部分國                 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內政部營建
                    時住宅階段,居民已恢復日常生                 宅未售出,政府88年10月5日公                署於10月2日會商決定調高每單
                    活,且住宅須有完整功能,即便                 布「921震災住屋全倒、半倒之受                位住宅面積為12坪。後續,政府
                    其空間大小、設施完備性可能不                 災戶承購國民住宅作業規定」以                  機關與慈濟功德會等16個團體





                                    南投縣          臺中市           雲林縣          苗栗縣          嘉義縣          總計



                        處數            81           26            1            3            1           112



                        間數           4,031        1,699         14           103           7          5,854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臨時住宅與組合屋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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