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防火宣導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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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宣導及教學指引                                                                                                                                                                                   發生火災該如何做            3




                   案例二

                   火災時間:109 年 5 月○日 7 時

                   建築概要:地上 4 層樓 RC 頂樓加蓋自用住宅

                   傷亡及燒損:造成 5 人死亡、2 人受傷;2 至 4 樓物品及裝潢燒毀。


                   火災概要:
                   一、起火處:2 樓餐廳。

                   二、起火原因研判:電氣引燃致起火燃燒。


                   火災檢討:

                   一、火流由 2 樓餐廳吧檯檯面燒穿,延燒吧檯周邊木材裝潢及物品,再沿直通
                       樓梯向上延燒各樓層,水平延燒各樓層木材裝潢及物品。

                   二、各房間以易燃材料裝潢及堆積大量雜物。
                   三、現場未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無法第一時間察覺火煙,延誤避難逃生時機。

                   四、設置鐵窗阻礙逃生及救援,窗戶為緊閉氣密窗致外部民眾無法察覺火煙協
                       助通報。


                  預防措施:

                   一、宣導民眾室內裝修材料使用耐燃材料、減少堆積可燃物,以阻隔火災迅速
                       延燒擴大。

                   二、宣導避免裝置鐵窗或鐵窗留設開口等,以利緊急避難逃生。

                   三、加強宣導民眾每間寢室皆應自主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及早發現及早
                       應變。

                   四、結合當地里長進行各項預防火災、火場求生、避難逃生等火災安全宣導。

                   五、加強宣導民眾電氣使用安全,用電請遵守 5 不 1 沒有原則,「用電不超過負
                       載」、 「電線不綑綁折損」、 「插頭不潮濕污損」、 「電源插座不用不插」、 「電
                       器周圍不放可燃物」 及 「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 ,以確保用電安全。








                                                             未裝設火災警報器
                                                             未裝設住警器
                                                               延誤逃生時機
                                                             延誤逃生時機
                                                 未關閉門
                                                 導致火煙竄升








                                              圖 3-3 案例二火煙流動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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