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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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常見急症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註解
註1: 病患主訴有喘、呼吸不順、不適或困難等症狀,評估呼吸異常(深、淺、
快、慢)、呼吸作功增加(張口呼吸或使用呼吸輔助肌,如肋間肌或鎖骨
上等肌肉的內縮等表徵)或有明顯異常呼吸音(喘鳴、哮鳴等),即應進
入本流程。
一、喘鳴音(stridor):因空氣通過阻塞狹窄之上呼吸道氣管所形成的異
常呼吸音,聲音如同張口用力吸氣時發出〝ㄏㄜ〞的聲音,大多於吸
氣期聽到,有時候不需聽診器亦可直接聽到。
二、哮鳴音(wheezing):空氣通過大小不等但收縮狹窄的小細支氣管所
形成之異常呼吸音,聲音如同多人齊吹口哨聲音,原則上出現在吐氣
期,但嚴重氣喘病患可以同時出現在吸氣期與吐氣期。
註2: 評估胸部起伏是否對稱、聽診肺部呼吸音是否正常、頸靜脈是否怒張或塌
陷、觸摸氣管是否偏移、上或下肢是否水腫或浮腫等,如懷疑氣喘或慢性
阻塞性肺疾急性發作,病患有自備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劑且意識清醒之情
況,可協助病患或家屬給予。
註3: 至少還要量測血壓,必要時要量測體溫等輔助檢查。
註4: 病患血氧濃度<94%,應給予氧氣。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傷病患
是特例,其血氧濃度在 90~92%時可視為正常(目標值),若血氧濃度
<90%時,才須給予氧氣,且優先給予低流量氧氣使血氧濃度達至目標值即
可。給予氧氣時要注意氧氣筒還能使用的時間,出勤前應知所攜帶氧氣筒
的係數,然後將壓力錶所顯示的壓力(psi)減殘餘壓力 200 psi(攜帶式)
或 500 psi(固定式)後,乘以所攜帶氧氣筒之係數,再除以所給予氧氣之
每分鐘流速( ℓ/min ),如(2000-200)psi x 0.18(400 L 氧氣筒之係
4
數)÷ 8 ℓ/min = 41 min(可使用的時間) 。
註5: 可視病患的呼吸情況選用下列適當的氧氣設備。
一、非張口呼吸者給予鼻導管 1~6 ℓ/min。
二、有張口呼吸者可給予簡單型氧氣面罩 6~10 ℓ/min 。
三、有慢性阻塞性肺疾者建議先使用氧氣鼻導管 1~2 ℓ/min 。
四、已有發紺現象經給予氧氣無法提升血氧濃度、疑有一氧化碳中毒或受
困火場逃(救)出之傷病患可給予較高濃度的非再吸入型氧氣面罩
10~15 ℓ/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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