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8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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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5-3-1  災害現場指揮系統


                 3.  第一台救護車之角色:


                    第一台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往往人力有限,要建立完整 ICS 實有

                    難度,建議由救護位階較高者或較資深的救護人員先建立現場

                    救護組並擔任救護指揮官,並指派人員擔任檢傷官(醫療官)、

                    後送官(集結官),等後續支援人員到達現場後再適時調整 ICS

                    架構,其各別的任務如下:

                     (1)  檢傷官:迅速評估傷病患給予危險等級辨識,使最須要醫療

                           資源介入之傷病患能得到適當治療。

                     (2)  醫療官 : 檢傷官評估完成之傷病患,依其等級給予適當治療。

                     (3)  後送官:依傷病患等級選擇後送順序及後送醫院。

                     (4)  集結官:設置集結點,能讓後續支援之車輛有良好動線,

                           避免交通紊亂而延誤整個救災進度。


                    上述若初期人員不足,可以檢傷官與醫療官合併,後送官與集結

                    官合併。


              (三)  疏散/搜救評估與計畫


                     一個災害發生大量傷病患事件之後,不表示不會再產生另一個

                    災害,比如高雄氣爆事件,第一次爆炸之後,沒有辦法確保不會

                    再有其他氣爆發生,所以一個大量傷病患事件除了考量現場救治

                    傷病患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評估即是現場傷病患及搶救人員

                    之人身安全,分別敘述如下(圖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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