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8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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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5-3-1 災害現場指揮系統
3. 第一台救護車之角色:
第一台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往往人力有限,要建立完整 ICS 實有
難度,建議由救護位階較高者或較資深的救護人員先建立現場
救護組並擔任救護指揮官,並指派人員擔任檢傷官(醫療官)、
後送官(集結官),等後續支援人員到達現場後再適時調整 ICS
架構,其各別的任務如下:
(1) 檢傷官:迅速評估傷病患給予危險等級辨識,使最須要醫療
資源介入之傷病患能得到適當治療。
(2) 醫療官 : 檢傷官評估完成之傷病患,依其等級給予適當治療。
(3) 後送官:依傷病患等級選擇後送順序及後送醫院。
(4) 集結官:設置集結點,能讓後續支援之車輛有良好動線,
避免交通紊亂而延誤整個救災進度。
上述若初期人員不足,可以檢傷官與醫療官合併,後送官與集結
官合併。
(三) 疏散/搜救評估與計畫
一個災害發生大量傷病患事件之後,不表示不會再產生另一個
災害,比如高雄氣爆事件,第一次爆炸之後,沒有辦法確保不會
再有其他氣爆發生,所以一個大量傷病患事件除了考量現場救治
傷病患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評估即是現場傷病患及搶救人員
之人身安全,分別敘述如下(圖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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