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6 - 中級救護手冊
P. 316
(1) 美 國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協 會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Association)將大量傷病患分成三種等級, 啟 動標準是以現場
傷病患人數為主(表 15-3-1)。
4
表 15-3-1 美國緊急醫療救護協會大量傷病患啟動標準
等級 啟動標準 敘述
2 個 BLS 後送單位(一般救護車)
傷病患人數 1 個 ALS 後送單位(加護型救護車)
Level 1
5-10 人 空中救護待命
聯絡 2 個附近的醫院以及創傷中心
6 個 BLS 後送單位(一般救護車)
傷病患人數 2 個 ALS 後送單位(加護型救護車)
Level 2
11-20 人 1 台直升機
聯絡 3 個附近的醫院以及 2 個區域創傷中心
8 個 BLS 後送單位(一般救護車)
傷病患人數 2 個 ALS 後送單位(加護型救護車)
Level 3
超過 21 人 2 台直升機
聯絡 4 個附近的醫院以及 2 個區域創傷中心
(2) 美國加州蒙特瑞郡(Monterey county)將大量傷病患分成三種
等級,啟動標準是依該地資源與救災狀況(表 15-3-2)。
4
表 15-3-2 加州蒙特瑞郡大量傷病患啟動標準
等級 啟動標準(比較該地資源與救災狀況) 敘述
超過平時負荷程度,但是原有系統可以
Level 1 3-5 台救護車
負荷,且 1 小時內應變完畢
超過平時負荷程度,必須仰賴支援,且
Level 2 5-10 台救護車
應變時間預計超過 1 小時
超過平時負荷程度,且地區內支援不足以
Level 3 應付,此時必須啟動 EOC 等單位進行 11 台救護車以上
區域性應變
所需救護車數量:
救護車 = (紅色傷患數/2)+1
例如,現場有 10 位應立即送醫之傷病患時,所需救護車數為:
10/2 + 1 = 6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