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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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輻射事故現場管制與救護準則
災害現場管制熱區劃分標準為100微西弗/小時,冷區劃分標準為
4
0.5微西弗/小時(圖14-1-5) ;救護人員若進入一般輻射災害現場執行
人命搶救作業,可穿著不織布防塵衣、外科手術或N-95活性碳口罩、
頭套、鞋套、棉手套等即可達防護效果,若於收容所等受事故影響
以外地區,則無穿著防護衣之必要。救護時脫掉傷病患衣物就可去除
大部分的污染,如果空氣中有懸浮物質,為了防止經由攝入及吸入
造成體內污染,應考慮傷病患呼吸防護器具及皮膚除污,身體部分用
水沖洗即可,切忌用力刷皮膚而污染病患,除污後必須再偵測,尤其
要特別注意微粒容易聚積的鼻子與口腔處。
應變警戒區
冷
區
安全周界 入口管制點
暖 民眾處理區:
分類/急救、登記、 民眾資訊
區 偵測污染清除 中心
廢
棄 熱
物 證物蒐證
處 區 入口管制點
理 管理區:
區 處理貯存 污染管制區
外 安全入口和污染管制區
圍
警 指揮官
戒 前進指
屍體暫存區 揮所
區 責
任
警戒區 醫
院
圖14-1-5 輻射事故現場管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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